徐州日报讯(记者 骆耀明)随着我市夏收夏种全面展开,夏粮收购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市粮食局要求各地粮食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为售粮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要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指导,严肃收购纪律,优化收购市场环境,督促各委托收购企业(库点)严格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质量标准、价格政策进行托市收购,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不得有以任何理由压级压价的坑农行为,不得抬级抬价扰乱收购秩序,及时将售粮款到账,不得“打白条”,坚决防止收购“转圈粮”。国有粮食企业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分等分级,按质论价,满足农民售粮需求。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局“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守则,做到敞开收购,规范收购;实行粮食收购凭证“三审联签”制度,坚持每日按仓号对账、化验,公示售粮农民名单、售粮数量、结算价格等信息,接受农民群众监督。仓容较紧或不足的县区,一定要采取措施,下大力协调解决,防止出现“卖粮难”。在收购资金使用管理上,按照上级管理的要求,实行专人、专账管理,确保账账、账实相符,防止出现挪用银行贷款等违法行为。 夏粮收购期间,各收购库点将按照《夏粮收购工作手册》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增加服务设施,开展预约收购,延长收购时间,简化入库手续,公开质量检验,保证准确计量,加快结算速度,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让售粮农民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在收购现场,要公开小麦分级标准、质量价格政策、水杂扣量方式、结算方式等,让农民交“放心粮”。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切实履行行政职能,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坚持在地监管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和储粮安全等情况,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发挥主渠道作用。依法加强对辖区内全社会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提高全社会各类粮食收购主体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市粮食局已设立投诉举报电话:83726630、83722003。按照相关政策法规,严厉打击压级压价等各种损农坑农和抬级抬价扰乱收购秩序违法违规行为,对出现违规的情况,要逐环节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收购工作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