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魏宁)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快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突出项目建设“生命线”地位,更大力度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意见明确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根据市委确定的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进一步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要素,有力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通过加快在建项目竣工投产,推进新建项目开工建设,促进储备项目早日实施,进一步掀起项目建设热潮,持续扩大有效投入,为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意见提出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三大任务。强化组织保障,完善领导包挂联系制度、健全分级协调落实机制、完善项目会商会办和观摩点评制度。市领导继续按照职责分工包挂联系重大项目。包挂领导主要负责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任务目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全过程、全方位抓好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和组织推进工作。
强化政策保障。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平台开辟“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快捷通道”,实行一窗受理,采取线上线下并联审批等方式,提高重大项目市级审批效率。对列入省投资计划的重大项目,由各地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优先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组织银企对接会,鼓励运用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债务融资等资本运作方式,帮助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重大项目参照相关政策意见执行。
强化督查考核。加强项目督查,严格项目考核,市重大项目办要按照县(市)区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按季度进行考核。根据市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及项目推进实施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总量、设备投资额、技术水平及预期产出等因素,对符合我市相关政策的项目予以支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