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陆铭)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确保良好的市容秩序,泉山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无店外经营管理月”活动。为确保实效和长效,将采取“违法行为与诚信建设相结合”等五大举措。
“无店外经营管理月”活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至2016年10月10日。整治范围为全区各主次干道及店面较多相对繁华的街巷,重点整治各类夜市烧烤大排档,店外铝合金及不锈钢加工店,洗车、修车店,医院、农贸市场及学校周边各类店面,经营鲜花、水果等各类店铺。整治标准是无店外经营商品及展示商品,无乱堆放物料、物品、杂物,无乱扯乱挂行为。
9月10日至9月15日是“无店外经营管理月”活动的宣传发动阶段。在此期间,各单位要对管理区域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占道作业等违法经营户采取上门“面对面”的方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微信互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和相关的宣传资料,为开展全面清理整治行动打好基础。
9月16日至9月25日是整治实施阶段。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对经劝说引导无效、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自行整改的商户,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暂扣相关物品,作出行政处罚,待相关经营者作出不再占道、店外经营的书面保证后返还暂扣的物品。
9月26日至10月10日是巩固提高阶段,即在集中整治清理后,各执法中队要加强日常巡查与机动处置,及时处置店外经营行为,决不能出现整治后再回潮的现象。
为了确保整治收到实效和长效,将采取五大整治措施。
建路段微信群,加强与业户深度互动。即路段城管定岗队员建立互动微信群,将路段范围内的所有业户加入微信群,队员与业户通过微信随时进行沟通,队员向业户通报有关城市管理动态、信息,业户也可咨询相关城市管理相关问题或举报有关问题。
巡查与机动处置相结合。即路段管理队员负责道路的日常巡查,对于可以解决的问题自行处理,若无法处理或个人处理有难度的,可向办事处城管科提出书面申请,由城管科负责人审核并根据需要安排机动队配合处置。
管理与处罚相结合。即在整治过程中以日常管理以劝说为主,引导业户自行改正。对不服从管理,仍然占道、店外经营或反复出现以及被市局曝光的业户,将严格依法予以处罚,通过处罚促管理。
城管、综合执法、公安密切配合。管理过程中,将合理综合运用综合执法、公安的力量,做到城管、综合执法及公安密切配合,协同执法,破解难题。
违法行为与诚信建设相结合。即对9月25日后仍店外经营的业户,将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情况报信用管理机构,纳入个人失信记录,将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泉山区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区城管局将对此次活动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结合市数字化案件、重点问题督导情况,及时通报各办事处整治效果,对路段和办事处管理效果进行评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