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记者 郑薇 自2014年全市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召开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市“两法衔接”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创新举措,攻坚克难,继续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案件查处工作持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食品药品犯罪的“两法衔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受到国家总局领导的肯定与赞扬。 2015年,全市食药监管系统共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869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24件,联合公安机关破获国家总局督办案件3件、公安部督办案件3件、江苏省局督办案件2件,抓捕犯罪嫌疑人62人、刑拘55人,涉案金额7.41亿元。 “两法衔接”,即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旨在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此,市食药监局在总结以往联合办案经验上,按照“衔接有序、行动统一、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各自职能优势,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构建两法“无缝对接”体系,形成了防范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行政执法效率和防范打击能力显著提高。 搭建“1+3”协调联动机制,确保衔接工作规范运行。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组成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四方联席会议,针对特定案件的具体查办进行及时协商疏通,对联合调查、涉案产品检验、移送立案标准等具体操作问题统一规范,各司其职,为食品药品“两法衔接”工作构建了畅通机制。 加强公安机关沟通衔接,确保及时查处涉刑案件。同公安机关形成了成熟的“提前介入、联合调查、现场移送、共同查办”工作模式,凭借专业知识和监管资源全程参与案件查办,为公安机关有效打击涉食涉药犯罪承担专业技术支撑与后续保障工作,有效整合了食药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公安机关刑事执法优势互补的资源。 今年3月,又进一步推出创新举措,密切双方协同配合,在徐州市食药监局设立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驻局警务室,协助开展联合执法、重大案件查办、应急事件处置等,实现食品药品重大案件、敏感案件前期侦破工作及时介入,并对重要人证、物证现场固定提供有力支持,有力提升了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快速打击力度。此举,不仅推动公安机关实现由“被动介入”向“主动进攻”转变,形成同步查处机制,也使双方信息互通与横向交流更加顺畅,弥补原先在监管与执法过程中手段欠缺、证据收集专业性不强等弱点,对违法犯罪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 6月,徐州市食药监局将这一举措申报“建立联合执法平台,严厉打击食药犯罪”项目,获2016年度“徐州市创新奖”立项。在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中,包括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犯罪线索、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联勤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等。 在“两法衔接”的有力保障下,全市食药安全工作成效显著。根据省局部署,结合徐州地区特点,针对监管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6年1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采取飞行检查、监督抽检、联合执法等方式,对“四品一械”实施生产源头、销售单位、使用环节的全方位打击,相继开展美容行业药械整治、监督抽检保安全、违法广告监管等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 全市共查办“四品一械”违法案件404件,移交公安机关涉刑案件31件,抓捕犯罪嫌疑人40余人。配合公安部门对流入我市的非法经营疫苗进行调查并开展问题疫苗协查,吊销一家非法经营疫苗的药品经营单位;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办食品城假洋酒举报等4件、移交食品非法添加等涉刑案件2起;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全市食药监系统检查被监管单位658家次,配合公安机关查获涉嫌刑事犯罪案件31起(其中涉及违法经营、使用透明质酸钠的案件 3起),对40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国家局及省局相关领导,均对专项行动给予充分肯定。 今年下半年,市食药监部门还将进一步突出行刑衔接,协调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严格按照“两法衔接”有关规定,及时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形成互相支持、互相配合、联防联治的工作格局。同时,突出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稽查重点工作,抓好各类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坚决守住重大源头性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