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甘晓妹 通讯员 苗青 李蓓)近日,我市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公章刻制备案。自10月1日起,全市将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注册制度。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在原有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企业登记部门并联审批审核系统与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三部门的内部业务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并由企业登记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通过多部门并联审批,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除了不再另行办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也将统一一次性办理,同时公章刻制备案手续同步纳入办理流程。
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改进了企业登记审批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将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适用于依法由企业登记部门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相同。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企业登记部门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部门。
从2016年10月1日起,不再向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及印章持章证等。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向企业登记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另据了解,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下一步将推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税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两证整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的延伸,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