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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日报讯(记者 陈娟)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市交警支队联合市文明办及其他单位,开展了“协同治理、文明出行”总结表彰活动,同时,向公交出租公司29辆出租车授予了“安全标兵车”标牌,对优秀出租车司机给予表彰和奖励。 29辆“安全标兵车”上路 12月2日上午10时许,在湖北路原体育中心广场,徐州市公交出租公司的29辆出租车整齐排列,交警支队和公交集团的领导向29辆出租车驾驶员授予了“安全标兵车”的标牌。挂牌后的29辆“安全标兵车”将发挥安全标兵的先锋表率作用,文明出行,文明礼让,让乘客真正坐上“安全车、放心车”。标兵车如果一年内发生一次责任事故的,将给予摘牌的处罚。 据统计,该公司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无事故的车在120辆以上,连续四年无事故的车有29辆,这其中还有连续十年以上无事故的车3辆。他们在平常的服务工作中,不争道抢行,能够安全及时地将乘客送达目的地。该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安全,已连续15年评选安全标兵,公司都是以年终奖励、悬挂标志的方式来进行表彰,鼓励更多的人在安全营运、服务中争当先进,争做安全标兵。 其中一位连续11年安全行驶180万公里的苏CE9222车安全标兵吴光明介绍说:“作为一名出租车驾驶员,我认为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用心开车、细心观察、安心营运。不抢不急,谨慎驾驶、礼让三先,在平时养成良好的职业文明素养,才能更好地为市民提供安全、放心的出行环境。” 市民模范遵守交通法规获奖励 日前,市交警支队开展了“童声童绘话平安”作品征集、文明交通征文等活动。这些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和少年儿童的积极响应,并从数千份征文和儿童画作品中分别选出10幅优秀的作品,并对作者进行了奖励和表彰。 表彰活动结束后,交通志愿者来到市区6个主要路口,对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市民进行了表彰和奖励。在淮海西路与西安路交叉口,一位骑电动车的市民从西向东骑行,当他看到东西方向的信号灯变成红灯时马上将电动车停在线内,执勤民警和交通志愿者上前,向这名市民送上了一只精美的腰包。 民警告诉这位市民:“今天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你模范地遵守了交通法规,给大家做出了榜样,理应受到表扬。”这位市民表示,作为一名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是自己应该做的,这样既可以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可以让城市交通变得畅通有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政委杨忠平介绍,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希望通过“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主题活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