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成功化解过剩产能 五大渠道安置4万余职工
山东是钢铁、煤炭生产大省,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列全国第三,是去产能职工安置任务较重的省份之一。记者从12月1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山东制定出台了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政策。截至2016年11月底,全省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已分流安置职工41861人,完成全年计划93.3%,其中内部安置23701人,内部退养4059人,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14101人,全省未发生因分流安置职工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魏华祥在通报会上表示,根据山东省省长郭树清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签订的《山东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山东2016年计划内关退煤矿58处、化解产能1625万吨。另外,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备案,提前关退新方煤矿等8处计划外矿井、产能335万吨。截至11月20日,上述66处煤矿已全部完成关退任务,完成年度计划的113.8%;退出产能规模1960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20.6%。
能否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与分流,是去产能攻坚战中重中之重的工作,也关系到去产能全局的成败。魏华祥介绍,山东高度重视去产能职工安置,把职工安置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头等大事。今年6月底,山东省制定《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实施意见》,明确了钢铁煤炭行业职工分流安置五个渠道:企业内部分流、开展职业培训、实行内部退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五项措施是:职工分流安置要有资金保障、妥善处理各种劳动关系问题、强化对内部退养人员的后续保障、及时为再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对列入去产能计划的企业职工情况进行了摸底、核查。经统计、核实,2016至2020年,列入山东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计划的企业共122家,需分流安置职工192930人(含劳务派遣工5118人),其中钢铁行业企业28600人,煤炭行业企业164330人,职工信息实现了实名制管理。
魏华祥介绍,山东对山东能源集团及肥矿集团、淄矿集团埠村煤矿等8家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进行了政策审核,指导济南钢铁集团制定职工安置方案。针对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实施职工安置方案遇到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专门出台答复意见,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有关市对今年担负去产能任务50家职工安置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也逐一进行了政策审核,指导企业妥善安置分流职工。
魏华祥表示,下一步,山东省将坚持将市场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职工安置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措施,精准发力,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早计划、勤调度,切实把职工分流安置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郝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