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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断家务事 ——铜山法院打造家事审判司法品牌

 ◎徐州日报记者 范海杰

通讯员 杨梅花 吴磊

宽敞明亮的房间里,圆桌上“妻子”和“丈夫”替代了往日的“原告”与“被告”……要不是有庄严的国徽,很难想象这是在法庭。在铜山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家事法官审理的案件,正在颠覆着“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观念,向着“法官巧断家务事”的方向转变。

建善事工程 修复社会细胞

家事案件,一般指涉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矛盾纠纷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继承、析产等案件。

“铜山区人口130余万人,每年法院受理数千件家事案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关系不稳,社会关系就难以稳定。”铜山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铜山法院近年来年均受理家事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总数接近20%,并呈逐年递增的态势。在化解家庭纠纷过程中,当事人往往希望法院严格依法办案,而不是扮演“和事佬”的角色,从司法实践来看,家事案件如果依赖于法院判决和强制执行,难以从根本上使纠纷得以消弭。

家事无小事。现行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势在必行。2013年11月,铜山法院将少年审判庭更名为少年家事审判庭。目前,少年家事审判庭配置审判及辅助人员12人,其中法官5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1人。

为让这个法庭更有“家”的样子,该院摒弃传统的对抗式审判法庭,以“和”为主旋律,以家庭责任、亲情维系、宽容理解为内涵,给当事人营造一个轻松、缓和、有利于矛盾化解的审判环境,建成面积约600平方米的少年家事司法中心,包括少年圆桌审判、个性化家事审判、特色老年审判三个审判法庭,以及反家暴庇护所、心理疏导室、单面镜调查室、社会工作者介入室、亲情会见室、幸福家庭学校等六个审判辅助场所,并辟有具有资料价值和教育功能的少年家事审判文化展区。该院还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涵盖了少年家事司法各个方面。

用司法温情 留住家的温馨

家事案件情理法相互交织,往往“剪不断理还乱”。

在女儿10岁时,老王与妻离婚,女儿小婷由前妻抚养。之后老王远赴上海打拼,并再次成了家。对于800元抚养费,老王按月打到前妻账户上,从不拖延。后因家庭出现变故,老王连续三个月未支付抚养费,小婷将其告上法庭。法官联系到老王,老王以自己有代理人为由拒绝。后经法官的说服,老王来到了别开生面的家事法庭里,当听到女儿泪述“三年没见过父亲了,起诉不为钱,只是希望见到一面”时,这位父亲上前与女儿相拥而泣……

“家事法庭注重专业化、人性化的审判方式。法官与原、被告双方同坐在圆桌前,营造了家庭温馨平等的氛围,较好地把法律的刚性与法官的人性、当事人的亲情融合在一起。”铜山法院家事法官胡徐梅告诉记者,法官从道德、伦理、法律的角度,合情、合理、合法地进行调解,巧断、善断、明断家务事,收到了很好效果。

3年来,铜山法院在受理的各类家事纠纷中,以“家人”的情怀善待当事人解心结,以“家事”的调解模式设置程序化纠纷,以“家和”的理念贯穿处理原则补亲情。在审结的5141件案件中,其中调解与撤诉3191件,占62%。

逐年上升的调解撤诉率,得益于该院的“家事案件全程调解”模式。该院规定,除了法定不适合进行调解的案件之外,家事案件一般都应优先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要求全体家事法官坚持“全程调解”,采取审前先行调、审中强制调、审后回头调的“三合一”调解策略,抓住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一旦发现双方情绪缓和,有调解可能,立即开展调解工作,尽最大可能钝化矛盾。

在两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家事审判庭为了让庭审更有“家”的感觉,采取了一系列的创新之举:不设原、被告席,以“丈夫”“妻子”等席卡方式标明当事人关系;举证责任恰当分配,对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进行了变通,适度倾斜保护弱势群体和受害一方;创建弹性审限制度,在处理矛盾较深、双方对立情绪严重、财产分配与子女抚养分歧较大的案件时,适当放宽审限,避免因审限限制匆忙结案……

以多措并举 融化家庭坚冰

“给法院减负、社会减压、家庭疗伤”,这是家事审判机制改革的成效所在。

3年前,邵某因强奸、猥亵未满十周岁的亲生女儿小玲(化名),被铜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后铜山区民政局根据建议,就撤销小玲监护人的资格事宜提起诉讼。2015年2月,铜山法院作出判决,撤销被申请人邵某、王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铜山区民政局为小玲的监护人。

此案的判决,激活了沉睡28年的民法通则关于撤销监护权的法律条款,产生了广泛影响,被评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案例”和全国“妇幼维权十大案例”,判决书收入中国法院博物馆。

在积极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中,铜山法院倡导建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有效社会合力。该院依托家事司法专业平台,建立社会介入机制,整合法院、公安、妇联、团委等机构力量,夯实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同时,在该院的倡导下,区政府建成反家暴整体防治网络。

为适应家事案件审判的特点与规律,铜山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资格的保护性功能,引入心理辅导、社工服务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在家事案件的执行阶段,鉴于当事人间的矛盾更加尖锐、复杂,该院为此在抚养权、探望权等家事案件的执行中,注重思想疏导和亲情感化,创设“体验式”“良善式”“迂回式”等家事案件执行工作法。法官陈魏拉不孝子同坐其母亲蜗居的垃圾池体验老人生活艰辛,促使该赡养案件圆满执结,被各类媒体广泛报道。

3年来,铜山法院家事审判庭促使5000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该院视察时,称赞家事审判庭“打造成了司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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