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陆铭)为了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畅通的市容与道路交通环境,着力解决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即日起我市将在市区集中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综合整治。
据了解,我市在市区集中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综合整治是以提高文明程度、治理乱停乱放、缓解交通拥堵为目标,是为了进一步健全市区重点道路交通综合治理,通过严格交通执法管理,着力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缓解主次干道、沿街单位门前随意停放、影响行人通行的现象。
此次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的重点是非机动车不在线内停放,占用盲道、绿地停放,长期不使用的“僵尸”车辆,影响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车辆、人员的正常通行等现象。整治范围包括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必检的主次干道、主要商业大街、农贸市场、城市广场、背街小巷、公园绿地周边等;备检的各类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整治时间是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整治目标为,将不在线内停放、占用盲道、公交站台停放、长期无人使用、违规固定在公共设施上等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存放,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沿街单位市容环卫责任区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拒绝履行市容环卫区责任的沿街单位监督整改或处罚。城管支队七大队在主要路口及非机动车停放需求大的区域设置文明停车提示牌,在定点存放非机动车的停车场设立停放规定宣传牌,个别路段人行道确实狭窄或是路牙石太高,考虑在非机动车道增加停车区域规范停放,或者合理增加部分橡胶接坡;沿街店面或居民确有为电动车充电等生活需求而且具备停放条件的,根据条件为沿街店面或居民增加充电专用停放区域。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单位要按照整治目标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容与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增强非机动车使用人的遵纪守法意识,扩大专项整治的社会影响,切实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舆论氛围。沿街单位确有需求的以疏导为主,拒绝疏导也不履行责任区义务的要坚决查处,依法处理;拖移车辆要做好公示工作,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要全程记录,指定地点存放,建立出入场登记与核查制度,做到程序合法,过程合理,处理有据。对于暴力妨碍公务,或以非法行为阻碍整治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