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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110 为民保安宁 徐州市公安局全面塑造接处警队伍新形象

 


公安110 为民保安宁
市公安局全面塑造接处警队伍新形象
 
 

 

◎徐州日报记者 马国明 特约记者 徐公轩

今年1月10日是全国第31个“110宣传日”,上午9时30分,全市公安机关在银座商城等地,以“公安110,为民保安宁”为主题举行了“110宣传日”活动。

去年以来,市公安局主动融入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发展大局,以铁军精神为指引,以打造新的指挥调度体系为驱动,不断提升110报警服务、履行应急联动职责、安保维稳工作、建设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关城门红蓝对抗、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110报警服务台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抢险救灾、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荣获了“青年文明号”、“五一文明班组”、“巾帼标兵岗”等荣誉称号,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抓俩关键 练好三功

为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工作,不断提升便民利民的服务质效,报警服务台全体同志立足本职岗位,紧紧抓住接警和处警两个关键环节,以各项规范性文件为抓手,不断规范接处警行为,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水平。

110报警服务台实行24小时工作制。日常工作中,要求接警员必须熟悉指挥流程、工作预案、地形地貌和风土人情,要练好“三功”,即一次听清报警的“耳功”、一次准确录入的“手功”和一次准确指令的“嘴功”。同时,110报警服务台认真开展“优秀班组”和“优秀接警员”评选活动,将接警量、指挥抓获人员、服务态度和指令准确性纳入考评内容,并征求接处警单位的意见建议,每月进行考核排名公示。

去年3月12日凌晨3时许,一名女子拨通了110,哭着说:“我不想活了。”接警员稳住自己的情绪,用和缓的语言耐心地和她进行沟通、展开劝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让她珍惜自己的生命。经过长达半个多小时的耐心交流,这名女子终于打开心扉,告诉110她是因为陷入了感情的漩涡,一时想不开就跑到了云龙湖边准备投湖自尽。听到此处后,接警员赶紧让同事通知派出所前往寻找,然后接警员继续和报警人聊起家常,分散她的注意力。10分钟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成功找到了报警人。

整合资源 创新体系

一年来,市局抓住建设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的有利契机,着力打造全天候高效运转的实战指挥体系。投入2000余万元建成智能指挥调度平台和市县两级350兆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有效整合了警务地理信息、视频监控、警车定位、数字集群系统、110接处警、智能移车系统等系统平台。健全实战联合指挥、分级分类处警、快速反应等工作机制,实现了对基层单位、警用车辆和执勤民警的精确定位和扁平化、可视化的指挥调度,有效提升了实战指挥效能。

以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徐州为目标,市局充分发挥公安指挥中心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市县两级安保维稳联合指挥机制。确立了紧密型联合指挥的模式,先后将相关警种的专业系统接入指挥大厅,并重新划分大厅席位,为联合指挥各单位提供完善的办公硬件环境,确保了联合指挥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了G20峰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三次国家公祭日、省市党代会等一批重大安保任务,较好地发挥了110报警服务台应急龙头、防控中枢、服务窗口的职能作用。

今年,市局将充分运用2016中国(徐州)大数据应用创新高峰论坛的丰硕成果,积极推动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搭建智能警务大数据可视化平台,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数据资源,打造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

有效减负 提升服务

针对非警务类警情占用大量警力、110接处警工作日益繁重等问题,市局紧紧围绕“公安110,为民保安宁”这一主题,突出规范110接处警工作、积极推动建立非警务类求助有效分流机制,强化110报警服务台警情自处、切实为基层110接处警工作减负。

同时,推出“微警务”、“e警务”、“移动互联网+警务”和110治安预警信息推送、移车助手APP等便民利民创新举措,开展了户外宣传、“警营开放日”、网络在线访谈、群众满意度测评、组织110民警看望慰问帮扶对象等活动,与人民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沟通,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110工作的意见建议。

去年,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各类报警求助电话122万余起,有效报警85万余起;共出动处警车辆51.2万台次,警力103.5万人次,现场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300余名,帮助寻找走失儿童和老人3818人,为群众排忧解难16000多人次,真正实现了“公安110,为民保安宁”。

本报记者 齐浩 摄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范围

■编后语

1、报警。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火灾、治安灾害事故、道路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2、求助。

(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危急情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2)老人、儿童、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行为能力、辨别能力差的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帮助查找的;

(3)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4)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5)其他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险情,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

3、投诉。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违反《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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