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难群众撑起“民生保护伞” 我市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不受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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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日报记者 吴悠 “新年之际,我最牵挂的还是困难群众,他们吃得怎么样、住得怎么样,能不能过好新年、过好春节……”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总书记用“最牵挂”,表达着困难群众在他心中的分量。入冬以来,保障全市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不受冻,成为了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点,也成为了我市民政工作中的一件大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社会救助摆在重要位置,精心编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558元和430元,保障标准居苏北第一。年度救助资金支出达1.5亿元,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70%,充分形成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救助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众撑起一把“民生保护伞”。 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实施让困难群众的生活有了“主心骨”。去年底,为了使困难群众的救助更加有力度、有温度,我市专门制定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应急预案、工作方案以及物资储备方案,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抓紧筹集落实12月、1月份城乡低保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针对2016年我市遭受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受灾群众,积极督促各县(市)区自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招标采购并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同时,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健全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建立街面24小时巡查制度,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为不愿进站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发放食品和御寒物品,切实做到“应救尽救,不漏一人”。 不仅如此,我市还积极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一日捐”活动,严格把握各级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使用,确保捐赠的款物用于城乡扶贫济困,低保等困难家庭的救助等。进一步完善救助台账,坚持多部门联动,统筹各方面资金,加大补助力度,在省政府对困难家庭每人发放100元慰问金的基础上,对市区困难家庭每人再补助100元。 春节前夕,全市各级、各部门还将对敬老院、五保户、困难户进行走访慰问,并动员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等机构开展“大爱彭城”、“温暖徐州”等各类关爱困难群体的公益服务活动,通过结对帮扶、邻里互助、社会捐助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实施救助帮扶,切实将关爱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温暖的春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