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今后将强化源头监管,对车辆、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等实施责任倒查和处罚。
各区将依据货物吞吐量、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情况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非法生产、改装车辆企业以及超限超载行为涉及单位“黑名单”制度,在收费站入口实现“黑名单”车辆自动报警。对查获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倒查其所属单位或自然人、途经站点、装载货物源头或非法改装车辆场所等涉及单位的过错责任。因为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引发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王世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