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展频道 > 产业公司 > 正文

徐州:宣传贯彻《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 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宣传贯彻《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 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徐州市国家安全局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习近平总书记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敏锐的洞察力,深刻分析我国国家安全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对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形势严峻,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多重任务,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国家安全法》的制定实施,适应了国家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为有效应对国家安全面临的挑战,依法加强国家安全工作,营造对我国发展改革有利的安全环境,维护和延长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国家安全法》是指导、规范和保障国家安全工作的基本法律遵循。《国家安全法》专章规定了各部门、各地方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把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勇于担当,认真落实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定职责。

《国家安全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加强新形势下国家安全教育的高度重视。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在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国家安全观念深入人心,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熟悉和掌握《国家安全法》,理解、支持国家安全工作,夯实国家安全群众基础。各部门、各地方、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地方、本单位人员的国家安全教育工作,动员和组织本部门、本地方、本单位人员防范、制止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国家安全机关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习近平同志指出,国家安全机关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力量,为保卫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要高度重视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依法防范、制止、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理解、支持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同心协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也是新中国建立后加强和规范隐蔽战线反间谍斗争的第一部法律。制定和实施《反间谍法》,是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在新的历史时期维护国家安全的客观要求,是加强隐蔽战线反奸防谍斗争的迫切需要,是贯彻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

反间谍斗争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战线。大量事实表明,随着我们国家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和国际战略格局的深刻变化,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从各自国家战略利益需要出发,不断加大对我间谍情报活动的力度。国家安全机关侦破的大量案件充分说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运用人力和技术的各种方法手段,策反发展人员,刺探窃取国家秘密,开展各种渗透破坏活动,对我国家安全利益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切实加强反间谍斗争十分必要。

贯彻实施《反间谍法》,国家安全等专门机关肩负着重要责任。专门机关是执法主体,专门工作是主要的方式和手段。专门机关一定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好法律所赋予的崇高职责。在开展专门工作的过程中,《反间谍法》赋予了专门机关必要的执法权力,专门机关一定要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执法为民,依法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但严格遵守实体性规定,而且严格遵守程序性要求,绝不允许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要在尖锐复杂的反间谍斗争中,坚决执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权力和各项要求,真正使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的间谍活动得到有效的制止和惩治,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使对外开放、正常交往得到切实保障。

贯彻实施《反间谍法》,每一个公民都负有重要的责任。《反间谍法》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也明确规定了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反奸防谍斗争中应尽的义务。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法律还规定,公民应支持配合反间谍工作、保守国家和反间谍工作秘密,自觉与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活动作斗争。这些规定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应尽的不可推卸的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崇高责任,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作出应有的贡献。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履行自己责任义务的同时,就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与每一个公民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国家安全和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同时,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也就从根本上得到了保障。

贯彻实施《反间谍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反间谍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都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大局出发,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支持专门机关开展专门工作。这是法律的要求,是不可推卸的责任。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绝不能因局部或部门利益影响反间谍斗争的开展。否则,不仅危害国家安全利益,而且将对局部或部门利益构成根本的危害,也必然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形成反奸防谍的天罗地网,才能使国家安全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

深入宣传普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推动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工作。

强化维护国家安全法治意识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前提。要在普及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培养维护国家安全法治意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为契机,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持久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民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finance/cygs/2017-04-13/390676.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