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孟祥)为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市级机关工委就市级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意见。 《意见》明确了机关党组织设置、机关党组织班子配备和任期、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党员组织管理与发展、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要求党组织的设立、撤销或设置调整,必须正式行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逐级建立党员管理信息库,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按要求准确规范做好党员年报;党员每月应按规定的比例和数额交纳党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每月至少安排1次,年度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少于12次。党员日常学习教育,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理论政策水平和本职工作能力为目标,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做到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积极组织开展党日教育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市级机关工委每年开展推荐表彰活动,各党组织每年“七一”和年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对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 创新“互联网+机关党建”模式,畅通党员群众表达意见诉求渠道,提倡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志愿惠民行动。在办事窗口和直接服务群众的岗位,实行党员亮身份佩戴党徽上岗,开展群众满意窗口、优秀服务标兵等争创活动。采取不同形式,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有关规定,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落实“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为机关党员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对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机关党组织要及时谈话提醒,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员违纪问题处理,市级机关工委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法党员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批复。 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坚持党建带群建,建立健全群团组织,配齐配强群团干部,加大群团干部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维权救助和“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金牌服务岗”等创建活动。 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教育、党员管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党内监督等经常性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要求,促进党建工作规范运行。 市级机关工委在《意见》中要求,通过开展服务群众强、创新攻坚强、示范带动强、自身建设强“四强支部”建设,对机关党支部实行量化指标考核、星级分类管理、激励创新创优,推动市级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整体上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