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魏宁)5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华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赴宁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君超、束志明、陈新生、李玉娟,秘书长王立峰出席。
会议听取了环资城建工委关于《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立法调研情况的汇报;听取农经工委关于《徐州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立法前评估情况的汇报;听取人代工委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年中集中视察调研情况的汇报;讨论《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同代表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草案)》。
会议认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是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做好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工作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下一步要继续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建设公司、学者专家特别是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确保《条例》(草案)接地气、管得住、行得通;《徐州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是今年立法预备项目,要坚持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农经工委要会同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深入调研、论证;代表年中集中视察调研要围绕“放管服”专项工作进行,要周密组织,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提高实效;为进一步规范做好“两个联系”工作,制定相关文件是十分必要的,要进一步强化委员和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拓宽联系渠道,强化跟踪督导,努力解决代表和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赵建华、专委、副秘书长,各委、办、室主要负责人和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