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不再难断家务事 徐州法院创新家事审判机制经验探寻 |
◎徐州日报记者 孙盈 通讯员 杨梅花 “2016年审结各类家事纠纷16124起,调撤案件9287件,调撤率为62.23%,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4份。制定下发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家事调查等8个方面家事诉讼程序规范性文件。” 拿着这份成绩单,市中院副院长戚志华告诉记者,近年来,徐州法院着力推动家事案件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我们推出各项创新性机制‘组合拳’,重在情感修复,充分发挥‘柔’之作用,最终‘和’的效果日趋明显。” 一揽子协议,对症下药求实效 记者从徐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吴艳丽处了解到一起她刚刚审结的离婚案件。男方多年在外打工不回,两次起诉离婚,而女方是农村妇女没有经济来源,独自把一对儿女抚养成人。在吴艳丽的耐心调和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好聚好散”的调解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可以居住至再婚为止,男方支付子女生活费,并给付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表示满意,一对出庭的儿女也欣然接受了父母的选择。 “一般民事财产案件的审理,通常只是对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作出裁判,而家事案件则需要对家事纠纷及相关问题一揽子解决,这样才能提高调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戚志华进一步解释道。如今,这已成为徐州法院法官办理家事纠纷的基本理念和办案原则。 强强联动,家事调查员频频出手 为让家事调查工作有章可循,徐州中院专门制订出台了《家事调查工作规则》,细化调查方式并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出庭陈述意见、提出纠纷解决方案,为法院及时作出裁判提供权威参考。 2016年6月,铜山法院在审理一起抚养纠纷案件时,出现了代养父母和亲生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一幕。如何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双方争执不下。为进一步探明真相,该院及时启动家事调查程序,由3名家事调查员组成调查团,到双方生产生活处所实地考察了解走访,了解孩子个性特点,通过面对面交流观察父母子女关系。 随后,家事调查团提交了一份《家事案件调查报告》,一致认为孩子随亲生父母生活更利于健康成长。根据这些情况,家事审判团队开展了调解工作,代养父母也最终接受了家事调查团的意见。 截至目前,徐州法院家事调查员提交的17份《家事调查报告》均被有效采纳,有力保障了案件的客观公正审理。 刚柔相济,开启婚姻幸福模式 “谢谢徐老师,您教我的控制情绪的方法真挺管用的,我现在知道打媳妇是犯法的事了。”法官回访中,一起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案件当事人说道。 2016年10月,原告经某一纸诉状将其丈夫张某告上法庭,诉请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铜山区法院少年家事庭徐丽君作为心理咨询师介入此案,并采用“理性情绪疗法”为他们制定了心理咨询计划。一个月后,当徐丽君回访当事人时,欣慰地发现心理咨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当事人之间再没有发生过家庭暴力行为。 不仅如此,对于婚姻已出现裂缝但仍有和好可能的夫妻,经双方同意,适用三至六个月冷静期,其间法院做好跟踪帮扶。徐州法院还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健全完善内外部协调配合的案后跟踪、回访及帮扶机制,为更多家庭重获幸福提供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