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纳税信用状况持续改善 国地税部门联合信用管理,大力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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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日报讯(记者 郑微)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美誉度和税法遵从度,积极营造“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当前我市各级国地税部门大力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6月13日上午,徐州市国家税务局、徐州地方税务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2016年度全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国地税联合信用管理等相关问题。 自2014年开始,徐州国税局、地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建立徐州国地税联合评价工作机制,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程序联合开展了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管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纳税信用评价指标、评价方式和工作流程的规范统一。 纳税信用评价的评定对象是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不含至2016年12月31日时设立不满一年的企业纳税人以及个体工商户、扣缴义务人、自然人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税务部门依据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等内容,根据上一纳税年度纳税人纳税情况,从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按照信用程度设为A、B、C、D四级,对纳税人进行信用评价,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并对不同级别的纳税人分别提供不同的管理和服务:对A级纳税人进行激励保护,对B级纳税人进行鼓励提升,对C级纳税人进行鞭策督促,对D级纳税人进行限制惩戒。同时,推行税务“黑名单”制度,将偷骗税、虚开发票超过一定数额的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级,并列入“黑名单”管理。 据了解,当前通过国地税部门联合信用管理,守信纳税人占比逐年递增。据统计,2016年度全市纳入信用管理企业户数为113692户,参与等级评价35959户。据分析,从2016年度与2015年度数字对比看出,我市B级纳税人占比较快增长,且在2016年度新增的B级纳税人中,多数为2015年度的C级、D级纳税人,C、D级纳税人占比开始减少,说明我市纳税信用整体状况持续改善,通过实施联合激励惩戒措施,纳税人对纳税信用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大力推动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税务部门提醒,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等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经常产生的指标信息以及税务检查信息等,这些都是影响纳税人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和依法纳税方面应着重从这些方面进行预防和完善。 为更好地激励守信纳税人,2017年,全市各级国地税部门将继续大力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积极研究探索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扩大信用信息获取范围,逐步建立涵盖所有纳税人的诚信评价体系;大力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褒扬守信和惩戒失信的良好氛围,让守法诚信纳税成为企业亮丽的“名片”,使守信者能够得到更多的机会和实惠;失信者则处处受限、事事难为,让违法失信纳税成为企业的“紧箍咒”。并且,通过加强部门合作,实现纳税信用信息充分共享,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扩大联合激励惩戒范围,落实联合激励惩戒措施,对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使纳税信用发挥更大的作用。 ◆热点问答◆ 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会应用在哪些方面,也就是说被评为A级有何激励措施,对D级企业来说又有何惩戒措施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采取以下措施:按照规定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发布人:徐州市国家税务局、徐州地方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