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试点限制 破除体制障碍 我市创新建立“334”行政审批新模式 |
◎徐州日报记者 魏宁 2016年以来,我市在推进邳州等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充分吸纳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优势,突破试点限制,破除体制障碍,创新建立“三集中、三分开、四保障”的集中高效审批“徐州模式”。该项工作也荣获2016年度徐州市创新奖党群系统二等奖。 实施“三集中”,搭建高效审批组织架构。集中行政许可职责,各部门行政许可权整合交由行政许可处办理,实现“一个处室管审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行政许可处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建立后台审批事项负面清单,杜绝“前台受理、后台审批”。集中进驻审批服务人员,选派业务骨干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个人审批负责制,提高许可事项现场办结率。 推行“三分开”,明晰审批监管职责关系。实施审批权和监管权相分开,建立部门内“前台审批+后台监管”审批监管模式,整合设置部门事中事后监管业务处室,建立审批监管处室之间工作衔接机制,实现审批、监管无缝对接。实施受理权和审核权相分开,设立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受理代办中心,推行“并联审批+集中代办”,对企业准入、投资建设等领域及需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的事项,申请受理环节统一交由代办中心负责,审批部门在代办中心组织下及时完成审批流程,审批结果由代办中心送达(发放),实现全部行政许可事项“一个部门受理,一张表格申请,一张清单收件,一票单据交费,一个窗口领证(照)”。实施隶属权和管理权相分开,推行“人员派驻+集中管理”,集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员的编制和人事关系不划转,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其具有日常管理考核权及岗位、职务调整一票否决权。 完善“四保障”,强化集中审批运行体系。完善审批监管衔接机制,建立审批信息互通互联、审批行为监管、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措施清单管理、涉批文件推送、重大事项协商、审批服务协调六项制度,实现审批高效和监管有力。实施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全面推行并联审批,相关涉审技术支撑服务机构集中进驻办公,创新开展“容缺零前置联审”“提前介入模拟审批”;在企业准入领域,推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在投资建设领域,设立“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审图评估服务中心”,组织开展“联合评审、勘测和竣工验收”;在清理规范涉审中介上,建设“网上中介超市”,降低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审批监管平台,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上申请、网上监管两个100%。建设“便利店式”公共服务网络,将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市辖区及重点园区街道(镇),实现“一站式”办理。 “三集中、三分开、四保障”集中高效审批模式,其优势体现在“四个转变”:由部门分别行使许可权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代办转变,既实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集中审批的优势,并极大扩容相对集中行使的许可事项范围,实现全领域许可事项集中行使,又解决了条线干预阻力,确保改革稳妥推进;由部门处室审管一体向审管分开转变,既解决了重审批轻监管问题,提升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又有效降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审批、监管部门间职权界定难、衔接难和“谁审批谁监管”的法律矛盾;由审批人员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既化解了审批过程协调难、信息沟通难、流程优化难等问题,又有利于形成集中高效审批合力;由企业群众“跑腿办”向代办服务“端菜点”转变,将审批由权力行使行为转变为服务行为,有效增强部门服务意识,提升企业群众改革满意度和获得感。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334”集中高效审批模式试行,将为我市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