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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阳光”照亮人心 云龙区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纪实

 

让“司法阳光”照亮人心 
云龙区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纪实
 

 

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文/图 徐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孟祥 通讯员 沈成会 东雨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作用,推进阳光司法,8月上旬,云龙区人民法院与云龙区人大对接,邀请区人大代表旁听案件的审理。这已是今年第8次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

在听审前的座谈会上,云龙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陈霆告诉记者:“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是对法院工作最直接、有效的监督形式和渠道,也是人大代表以案学法的最佳平台。”

此次旁听审理的案件为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本次开庭为一审第一次开庭。案件经过1个多小时的庭审,查明了案件事实,双方围绕约定的付款时间、是否约定双方责任关系和赔偿责任划分等要素展开了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中,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认真倾听,并对庭审过程进行了记录。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们对审判人员的庭审程序、庭审调解能力、庭审形象等方面进行了评议。云龙法院还举行了人大代表座谈会,就此次庭审活动和法院工作征求各位代表的意见。

赵欣、郭磊等代表表示,他们都是第一次参加庭审活动,以前对庭审过程并不了解,听庭评议活动给他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座谈中,代表们了解到,随着法院立案量的逐年攀升,尤其是员额制改革以来,由于法官辅助人员短缺,案多人少的矛盾持续凸显。

有代表提出质疑,在高强度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如何保证每一个案件的公平公正?云龙法院的多名负责人轮流向代表解疑答问。法院通过完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团队建设,按照繁简分流的原则,开展小额诉讼审判工作,使得该类案件呈现出结案数多、审理周期短、服判息诉效果好的特点,更便捷、更及时、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地保证了司法的阳光与公正。

近年来,云龙区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已经成为常态。在旁听形式上,改变了以往主要接受司法机关邀请的方式,普遍采取点案旁听和不打招呼随机旁听相结合、明察兼暗访的形式,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在案件选择上,更加侧重于对新类型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突出的案件的选择。在评议对象上,由单一对法官的评议逐步扩展为对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陪审员、行政首长出庭情况的全面评议。今年,为了更加规范人大代表听庭活动,区人大常委会新制定了《云龙区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实施办法》,对代表听庭活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人大代表对听庭活动积极响应。他们认为,旁听庭审是对法官、检察官、律师及人民陪审员实际业务能力最直接的了解方式,通过听庭,对司法工作有了直观感性的认识,更有助于监督司法工作。通过亲身观摩审判的全过程,了解办案程序,以旁听的形式进行监督评议,不仅能推动法官公正司法、提升办案质效和工作作风,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人大代表对法律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监督水平,达到互促双赢的目的。

陈霆介绍,让代表从大会的工作报告走进审判现场,首先,充实了代表监督内涵,拓宽了代表监督途径;其次,促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诉讼程序中不规范、不严谨的“小问题”,往往是当事人眼中关系司法公正与权威的“大问题”,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促使审判人员自觉注意规范庭审语言、改进审判作风等“小节”,推动检察官、律师着力提升出庭水平,尤其在近年来突出随机旁听的情况下,办案人员文明、公正司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云龙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夏春辉强调,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这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更多的代表走进庄严神秘的审判庭,将不断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提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使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法检两院工作。下一步,云龙区人大常委会将在原有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完善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监督司法机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云龙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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