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火源 降荷载 强设施 畅通道 我市开展“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陆铭 通讯员 吴岳峰)常熟“7·16”群租房火灾发生后,省、市两级高度重视出租房屋安全工作,连续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近日,省、市相继下发《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方案》,就做好出租房屋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有关部署,我市开展居住“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乡经济的迅速发展,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居住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迅速,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消防安全隐患。居住“群租房”租赁双方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全、疏散通道不畅、租住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比较突出。 为了提升整治效果,明确整治标准,省消防总队制定了《“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导则》。 此次整治将遵循“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的工作理念,督促指导相关场所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祛火源”就是要规范明火使用,严禁在“群租房”居住房间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灶具;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点;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使用,落实定期检测规定,严禁私拉乱接,杜绝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降荷载”就是要减少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对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的“群租房”,一律予以拆除、查封;规范燃气等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杜绝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现象;加强人流管控,对“群租房”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10或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的,限期搬离多出人员。 “强设施”就是要督促“群租房”出租业主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大力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增设火灾应急广播。 “畅通道”就是要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对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按照标准增设;对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金属栅栏的,一律坚决予以拆除;积极推动和引导出租业主和承租人员大量配置防烟面罩、逃生软梯、室内固定逃生绳、逃生缓降器等火场逃生设施,适时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整治期间,将加大“群租房”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依法依规采取责令“三停”、行政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处罚和强制措施督促整改。将充分运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抄送相关部门或开展联合执法,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属于违法建筑的,一律责令不得出租;不符合防灾、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一律责令不得出租;违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一律责令不得出租。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特别是存在连片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专题研究针对性综合解决措施,强力实施督改。 整治还将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以及LED屏、橱窗、板报等,广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等常识,提高“群租房”出租业主和承租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督促“群租房”业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租赁双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数超过100人的,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推动“群租房”集中区域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落实日常值班和管理制度,加强与公安消防队的联勤联训。 此外,针对 “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难题,积极制定出台相关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奠定“群租房”整治法规基础。流动人员多、租赁需求大的区域,积极提请政府通过建设廉租房、员工公寓等办法,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宿问题,从源头上减少火灾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