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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 第四轮巡察公布巡察反馈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日至9月10日,市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分别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房管局、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市农委、市委农工办、市国土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市地震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十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7年9月30日,市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分别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市检察院党组、市房管局党委、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农委党组、市委农工办、市国土局党组、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地震局党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各巡察组坚持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试行)》、市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突出政治巡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突出问题导向,重点监督十八大以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等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实,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干部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第一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反馈巡察情况

第一巡察组在反馈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的领导方面,政治敏感性不强,对案件审理的政治和社会效果重视不够;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组班子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领导力和执行力还不够强;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够,院党组领导班子工作的目标定位还不够高,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在党的建设方面,党建工作比较薄弱,院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院党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不完善,落实不认真、不严肃,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不够高;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从严要求和管理监督不够。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两个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责任落实不够有效;院纪检组监督不够;组织纪律意识不强。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抓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院党组对一些风险领域暴露出来的问题重视不够,没有认真查究;“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落实不力。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第一巡察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切实强化党组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使审判工作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努力解决司法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要着力提高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团结带领全市法院系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更高标杆。二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党内政治生活作用。要切实重视党的建设,落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要进一步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制度化;要高度重视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对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的教育和严管。三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观念,层层压实管理责任;院纪检组要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督促“两个责任”落实,针对审判、执行等风险领域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对违纪违法干警从严处理,形成震慑;要强化组织纪律意识,顾大局、讲团结,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切实防控廉政风险,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要针对在审判、执行等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源头治理;要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查处,对违纪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要加大对基层法院管理指导力度,加强司法巡查;要努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振全体干警的精气神,努力把全市法院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二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第二巡察组在反馈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统领,贯彻落实省、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努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中心,认真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中位置靠前。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一是在党的领导方面,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讲政治要求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在党的建设方面,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有缺失,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制度化执行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三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纪检监察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纪律、司法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第二巡察组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体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所属领导干部和检察系统存在的廉洁风险,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三是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党的建设缺失、机关党委作用弱化、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不经常、党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四是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实施意见要进一步完善,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禁而不止。五是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以下看上,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用好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用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第三巡察组向市房管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第三巡察组在反馈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房管局党委基本能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幸福家园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市房管局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重大决策前缺乏调研,论证不足,风险意识不强。专题教育浮于表面,存在走过场现象。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个别党支部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不强,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市房管局党委没有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现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公款吃喝等问题禁而不绝。作风建设不扎实,不能真正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监督管理不力。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第三巡察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市房管局党委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准确把握市房管局的发展定位,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二是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落实党员教育活动制度。市房管局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党建工作,着力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班子成员要模范带头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发挥思想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和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市房管局党委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系统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党建和房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切实强化党内监督,对苗头性问题,要立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严守纪律规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房管局党委要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一如既往地纠正“四风”问题。要对标补差,进一步查找廉洁风险点,积极进行整改。要扎紧扎实扎牢制度的“笼子”,以制度管人管事,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制约管理机制。

第三巡察组向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巡察情况

第三巡察组在反馈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睢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认真落实“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省委“两聚一高”部署,贯彻“三去一降一补”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要求,坚持产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绿色化“四化”同步,同时在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在党的领导方面,睢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对经济开发区如何改革发展缺乏超前规划思考和研究,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党的领导意识淡化,党的领导作用未充分发挥,对社区和下属党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力度不够;解决改革发展和稳定问题中主动性不强、措施不力,在土地征收、拆迁安置、招商引资、资金资产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规和管理不到位现象。在党的建设方面,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党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基层企业党组织设置不健全,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学习教育形式单一,教育效果不好。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开发区党工委重视不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资金管理存在廉政风险和隐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坚决和扎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第三巡察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地贯穿在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切实发挥核心作用,在加快推进经济开发区发展稳定上下功夫,把引进高层次人才、招引特色产业作为发展的关键。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理清党建工作思路,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重视基层党支部和企业党组织建设。三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关键领域、岗位、人员的监管。四是坚决扎实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损害群众利益、顶风违纪以及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形成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第四巡察组向市农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第四巡察组在反馈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农委党组能够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一是党组凝聚力不强,主动担当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为农服务意识不强,对富农惠农等项目重数量、轻质量,重表面成绩、轻实际效益,监督管理缺失。二是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内容走偏、形式走样,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效机制。三是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党组对主体责任定位不准、责任不清、推动不力,纪检组监督落实缺位,执纪问责不严,缺少“主动作为”。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顶风违纪现象禁而不绝,“四风”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第四巡察组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党的领导,确保富民惠民政策落地生根。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市农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一系列的监督制约措施,严防“四风”反弹,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第四巡察组向市委农工办反馈巡察情况

第四巡察组在反馈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农工办能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能够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为推动全市“三农”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巡察中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一是聚焦中心工作主动作为不够,惠民政策落实不力,扶贫攻坚欠缺担当意识。二是党的建设弱化,党建、业务有机结合不够。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选人用人缺乏长远规划。三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班子管党治党不严,内控机制不健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

第四巡察组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做好服务“三农”工作。要加强党的核心作用,提高领导能力,做到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扶贫攻坚克难提供政策保障,确保中央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党的建设,切实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要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实现党建与“三农”发展的深度融合。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三农”政策有效落实。切实加强扶贫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第五巡察组向市国土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第五巡察组在反馈中指出,十八大以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面采取了一些举措和办法,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市国土资源局仍然存在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弱化,领导核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贯彻落实省、市委“两聚一高”部署不力,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敢担当劲头不足;局党组对系统体制机制建设重视不够,对行风管理存在认识误区和监督缺失;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情况比较突出;党的组织建设不够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的监督意识不牢固,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不到位;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意识不够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纪律作风不严不实。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第五巡察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要切实把党组书记“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这一要求统一全局党务干部的思想并落实到行动中。三要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四要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和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决纠正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紧、抓而不实的问题。

第五巡察组向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巡察情况

第五巡察组在反馈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引领发展举措不实,与“一特三提升”现代产业园区发展要求差距较大;重业务、重经济发展,加强党建工作不够有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干部人事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党工委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监督责任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隐形“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等等。

第五巡察组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引领发展和驾驭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坚持从严治党,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六巡察组向市地震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第六巡察组在反馈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地震局党组能够认真学习十八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建设得到进一步重视和提高,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震减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的领导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贯彻执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防震减灾工作定位不高、标准不严,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扎实;政治学习流于形式,入心入脑不够,规定动作不认真,自选动作不扎实,学习效果不好;对习近平总书记“7·28”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的学习不够深入、思考不够细致、研究不够透彻;团结、领导、动员、教育群众能力不足,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密切联系群众存在差距,工作缺乏针对性。在党的建设方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重大决策前,一把手听取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意见不够,“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好,党小组活动少;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薄弱,少数党员理想信念淡薄。“两学一做”教育不扎实,不能按照《党章》要求管党治党,对一些党员违反《党章》、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查处不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缺陷,干部培养使用的激励机制不健全,正向激励手段偏少,缺乏奖“勤”罚“懒”、无过免责和少作为、不作为的惩戒机制。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对落实“一岗双责、两个责任”认识上有偏差;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监管流于形式。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没有真正意识到“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认为地震局属于“清水衙门”,一没钱二没权,和腐败不沾边;制定规章制度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

第六巡察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面对当前防震减灾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固树立防大震救大灾的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切实从组织机制上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养, 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防震减灾工作相融合,真正凝聚起奋发进取、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促进防震减灾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员管理,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

第六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第六巡察组在反馈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心党组能够认真学习十八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建设得到进一步重视和提高,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廉政文化建设有新的提升。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的领导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对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执行不坚决、不及时;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对如何发挥公积金作用,服务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缺乏深入思考和研究,对市委推进“三清示范区”建设的部署认识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不够得力;党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员干部干事担当意识不浓。中心党组缺乏攻坚克难的闯劲耐力,在重大问题面前,原则性不强、立场不坚定。在党的建设方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党组会议比较随意、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党支部活动不够正常,基层支部换届选举不够规范;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薄弱,学习教育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方法简单;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管理缺乏长远规划,选拔任用工作导向不够正确,后备干部选拔重机关轻基层,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缺乏活力。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防范缺乏深入研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坚决;党内监督乏力,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精力不集中,落实“三转”不到位;规矩意识不强,源头防控机制不健全,少数干部对巡察工作有抵触情绪,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十项规定执行不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落实监督不到位,把习惯当成制度,将惯例当做法规。

第六巡察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扩大公积金的归集覆盖面,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好各类遗留问题。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落实好“一岗双责”,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加大对“慵懒散浮”行为的治理力度,对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不迁就、不手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同时,巡察期间,各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市检察院党组、市房管局党委、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农委党组、市委农工办、市国土局党组、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地震局党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在听取反馈意见后分别表态,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积极认领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营造徐州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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