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业污染、燃煤污染和扬尘污染为管控重点 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再“升级” |
◎徐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甘晓妹
秋冬季是全年大气污染治理的关键时段,任务十分艰巨。记者从市大气办获悉,自11月15日至12月31日,我市将重点针对“4+2”区域(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开发区、铜山区、贾汪区),以工业污染、燃煤污染和扬尘污染为管控重点,采取一系列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 强化措施 严格管控工业和燃煤污染 据了解,我市将实施绿色发电调度,发电指标优先保障超低排放机组,对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电力机组实施停产。对水泥粉磨站、砖瓦、搅拌站等企业实施停产,切断生产用电。对水泥企业限期停产,12月1日前停产到位。对玻璃企业实施停产整治,未落实煤改电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不得恢复生产。对部分钢铁企业进行限产,对部分焦化企业压降生产负荷。 严格管控扬尘污染 管控期间,所有工地不得进行土石方作业,涉及到安全隐患、应急抢险的工程必须在各项控尘措施落实的前提下经市政府同意后施工。所有拆迁工地一律停工。港口、码头停止装卸、运输作业。建立“不干道路”制度,对市区7个国控站点周边主要道路、城区主干道及周边国道、省道、县道实施24小时不间断洒水作业,保持地面湿润。 严格管控面源污染 同时,我市将扎实开展秋冬季秸秆、荒草和落叶禁烧工作,确保实现“零火点”。加大对监测站点周边餐饮企业的查处力度,取缔燃煤设施,对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企业停业整治。加大力度查处取缔市区煤炭加工经营场所。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对监测站点周边两公里范围实施烟花爆竹全面禁放,其余区域落实限放要求。 保障措施 强化责任落实 我市明确了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是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实施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推动、亲自督促、亲自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任务举措,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共同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开展驻厂监管 我市将针对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等大气重污染企业,由属地政府组织环保、发改经信、镇(街道)等多方组成专门队伍,共同实施驻厂监管。对企业生产负荷状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等每天记录,并将当天情况报送市大气办汇总。将各地驻厂监管情况纳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专项督查和环保“4+2”专项执法检查范围,确保限产措施落实到位、污染设施正常运转。 强化督查问责 强化管控工作的5个督查组将增加督查频次,提高督查质量,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地工业企业、施工工地停限产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问效。对态度不认真、措施不到位、交办事项整改不及时的,各督查组要提出问责建议,由市监察局开展约谈问责。 建立长效机制 同时,在大气强化管控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总结管控经验,将阶段性管控措施转化为管控成果,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系,形成大气强化管控长效机制,为今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