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7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1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把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 (一)全面领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视察徐州的重要指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将全面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具体任务抓实抓好,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规划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增强政治自觉,落实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问题,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全盘接受,切实提高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巡察整改工作中,先后召开局党组(扩大)会7次、局长办公会2次、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研究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指导巡察整改工作,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针对性意见。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抽调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以及局属单位11名同志作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集中办公,每周2~3次会议调度、每天电话调度整改进展。 (四)制订整改方案,压实整改任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向市委巡察组作了4次汇报和沟通,形成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分类梳理了4大类、16项、48条问题。针对具体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43条、正在整改5条,新制定制度24项、修订制度29项,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45个。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四个意识”不够强,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党组政治领导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工作重点全部放在抓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上,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落地生根。 二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制度》,党组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项目专题研究、集体决策,不断增强局党组的领导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是坚持以党组会议形式研究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执行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方式,落实考察、公示和“五查五看”、“凡提四必”要求,防止“带病提拔”,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 四是进一步厘清党组和行政议事决策权责。行政正职主持行政工作,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党组正职主持党务工作,主持党组会;党政正职落实“一岗双责”,相互支持、及时沟通。 五是优化调整机构职能方案。结合全市“3550”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厘清内设机构权责边界,理顺工作流程,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责任。 六是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中梁事件”的严重危害。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中梁事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的调查处理决定,坚决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人员纪律处理。 2、“六项纪律”执行不严格,政治生态不够健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组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党政正职既要充分沟通协商,又要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规范民主推荐程序、方式,落实公示时限,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按照干部“能上能下”的要求,纠偏、纠正“带病提拔”干部。开展中层干部年度述职与民主测评,对测评不称职并经组织综合考察确实无法胜任现岗位的,降职或调整使用。 三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机关处室职能落实岗位和人员职责,严防职责随人走,坚持做到人事相宜、人岗相适,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能力不足、精神懈怠”的及时予以岗位调整和相应处理。 四是进一步丰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式和内容。组织开展参观淮塔红色教育基地、党课专题讲座等活动,保持党员队伍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是进一步加强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报请、审批制度。制定《出国(境)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年度出国(境)经费预算计划,规范出国(境)经费报销手续。 六是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2017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漏报瞒报的相关人员,及时关爱提醒。做好2018年度个人事项填报,组织填报事项解读和“两项法规”学习。 七是完善规划编制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局内部指令性规划任务下达和规划编制工作规程,认真梳理2013年以来规划编制项目,逐项建立台账资料,对存在问题逐项整改。 八是制定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目前“零租金”办公用房已清退。 3、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对市委前三轮巡察整改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脱钩的工作部署,做好行业协会脱钩工作,全面开展干部企业兼职取酬整改工作。目前,已有5家企业完成注销手续,4名干部辞去企业法人代表兼职,兼职取酬清退工作基本完成。 二是开展违规乘坐高铁一等座和超标准差旅费费用清退工作,对违规乘坐高铁一等座和超标报销差旅费、打车费进行了全部清退。 三是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活动。制订2018年党建学习计划,每季度对各党支部进行检查督促,做好会议、活动考勤管理。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党建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已经召开本年度第1次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下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实施意见》。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廉政风险及时发现和防控。 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定。班子成员每年至少2次听取分管处室、单位党建工作专题汇报,每年至少参加指导2次分管处室、单位的组织生活会。 三是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把机关党建岗位作为培养干部重要平台。目前已有2名年轻干部充实到机关党建工作岗位。 2、思想政治建设有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每年至少4次下基层调研,与处室负责人和职工群众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 二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报告会、实地调研等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及时开展学习检查、学习通报。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以自学、支部学、大会学、知识竞赛、学习测试、演讲活动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章、党规、新修正的宪法等政治理论知识,定期测试学习成果。 3、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2017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进行谈心,会前征求意见建议50余条。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动真碰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点评并提出了建议。 二是部署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活动台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批评和自我批评联系具体人、具体事。 4、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选派党务工作者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培训。各党支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双联双促、参观革命教育基地、主题党日等活动,激发基层组织活力。 二是加强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通报党费缴纳情况,确保党费及时足额缴纳。 三是机关党委严格按照换届要求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目前,已向市级机关工委上报机关党委换届方案。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暨巡察整改推进会,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管和责任追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局党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各党支部“两个责任”的监督落实。 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作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班子成员敢于对不良的苗头倾向动真碰硬,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继续深化干部执业资质外借和违规兼职取酬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一案双查”。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经纪律,“四风”问题禁而不止和隐形变异多发频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坚决查处“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调查并按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是制定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及财务审批制度。 三是加快推进下属单位衍生企业剥离、注销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审计,依法依规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执业资质证书挂靠和在外单位兼职清理,完成专家评审咨询等费用清退。 四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逐批审核清退违规超标准报销的相关费用。加强对基层单位的财务监督。 五是进一步理顺项目审批、验线验基、竣工核实等工作制度,建立联合查勘现场机制。完善和制定《规划变更工作暂行办法》、《规划公示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流程,规范监管日志,加强日常巡查。 六是制定完善局信访接待制度。对信访事项全程留痕,党组书记亲自调度,各分管领导直接抓,定期抽查信访案件处置情况,及时通报信访案件反馈意见。 七是加大城乡规划和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力度,强化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核。严格执行案件集体会审,严格约束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加大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力度,加强公众监督和联合执法的信息平台建设。 八是根据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审批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对2013年以来超绩效总额发放的奖励性绩效等进行专项清退。 2、权力运行不够规范,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廉洁风险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权力运行的制度约束。严格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要求,做好规划编制、行政许可和事中事后规划管理工作。结合信用体系建设,试行和推广规划管理承诺制等相关规定。 二是制定《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后移交监管工作制度》、《违法建设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明确责任,使监管环节无缝对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是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监督机制,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严格执行廉政告知书制度,今年以来,已向25家建设单位发放了廉政告知书。 三、狠抓长效管理,坚决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规划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下一步,市规划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二)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从严从紧履行“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全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落实“三清示范区”创建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通过述职、报告、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巡察整改转化运用。注重把抓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城乡规划工作实际相结合。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定期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6-80805171;邮政信箱:徐州市规划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西首市规划局201室,邮编221018);电子邮箱:xzghxczg@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