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近日分别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关于海宏码头环境问题的信访件,群众反映,海宏港口有十几家工业垃圾处理作坊,晚上偷偷生产,无污染处理设施,粉尘污染严重,下雨天场地含重金属废水直排长江,固废堆放在海宏港南侧江滩上。
此次信访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复访件,2016年8月,江宁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关于海宏码头信访交办件后,立即开展设备拆除、废尾渣清理等系列整治。今年6月7日现场检查时,10套钢渣分选设备中,8套已全部拆除,剩下的2套设备已断电,但钢渣堆场未完全清理、江边码头少部分黄沙堆场高度超出抑尘网。
今年5月,江宁区在海宏港南侧江堤上发现占地面积约112亩的堆放场,测算有约15万-20万立方米炉渣,调查发现,炉渣来源于早已关停的南京宁江耐火材料厂和一家已停止营业的个人炉渣中转站。6月12日,接到交办件后,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江宁区成立应急处置工作临时指挥部,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启动问责调查程序。15日至17日,江宁区建设防渗防漏临时贮存堆放场地,集中力量展开挖掘清运。目前,第一阶段工作已告一段落。同时,公安部门依法对两名涉嫌环境污染罪的当事人实施刑事拘留。
目前,两套钢渣分选设备已全部拆除。下一步,江宁区将对炉渣原堆放地块继续清理,同时,对临时贮存场地安排专人值守,尽快完成生态修复工作。
针对部分党政干部的失职行为,江宁区纪委、监委分别给予江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吕昌喜、江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陶著兵、江宁区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范红军、江宁区国土分局副局长黎一畅、江宁国土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苏德成、江宁国土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黄镇、江宁区国资办原副主任陶家莹、江宁区国资办产权与收益科科长周小涛记过处理;给予江宁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志国记大过处理;给予江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朋芳,江宁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杨林富,江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工委副书记范晓明诫勉谈话处理。 (许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