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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徐州日报记者 魏宁

  4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出部署。会上同时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央和省委非常重视。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去年省委1号文件提出,2016年底前全省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我市自2010年起先后在铜山区和沛县的三个村进行试点,2013年在铜山区柳新镇进行试点,2014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试点单位已经完成前期资料收集、信息采集登记工作,陆续进入测绘公示和签约颁证阶段。

  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任务

  意见指出,按照中央、省部署,结合徐州实际,2015年在尽快完成沛县、铜山区整体推进和其他县市区5个镇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任务;2016年完成扫尾工作。

  解决三个问题

  市委农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一要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完善补贴政策、调处土地纠纷等提供重要依据。二要建立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内容的登记制度,确认农户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三要建立健全市县镇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对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和权属证书管理的信息化。

  六条基本原则

  据介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因此工作中必须把握基本原则,守住政策底线,积极稳妥推进。

  意见对这项工作的基本原则表述为六条。

  一是依法依规原则。要按照《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照法定内容和程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登记成果真实、完整、准确。

  二是保持稳定原则。要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不得收回重分或留作集体机动地使用。对于确因法定原因,需要个别调整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调整后再予确认。

  三是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调动农民积极性,不能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不得搞强行推动。确权登记方案要在本集体成员内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表格材料,要经过农户本人签字认可。

  四是“确地”为主原则。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省统一要求,要坚持以确地为主方式确定农户承包权益。凡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原则上都要确权确地到户到地。

  五是进度服从质量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把握入户调查、测量制图、公示审核等关键环节,不能为赶进度而简化程序、降低要求,防止吃“夹生饭”。

  六是地方分级负责原则。根据中央、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县镇两级对本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负责。市级主要承担组织协调责任;县镇两级主要承担组织实施责任,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全面落实。

  抓好七项重点任务

  意见指出,依照省市试点探索形成的前期准备、入户调查、测量制图、公示审核、登记颁证、建档入库“六步走”办法,确定工作步骤,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材料等相关权属档案资料进行清查整理、组卷,按要求摸清承包地现状、农户家庭承包状况。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对农村集体耕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查清承包地权利归属。重点做好发包方、承包方和承包地块调查。调查成果经审核后,在村组公示确认。

  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成果,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承包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

  建立健全登记簿。根据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后的承包合同,以承包农户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簿原则,明确每块承包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利归属,由县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根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统一规范的登记簿,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已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收回销毁。

  推进信息应用平台建设。以县为单位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系统,镇级做好终端建设,做到市县镇三级互联互通。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各地要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和利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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