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消息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如何走听证程序?日前,《安徽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正式实施。根据新办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等将构成“听证员”的主力,组织听证活动所需费用由听证机关承担并纳入财政预算。公民经允许后可以旁听听证会,听证机关还可以邀请新闻媒体人员参加旁听,增强听证的透明度。
根据新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争议不大等情形以外的信访事项,均可以适用信访听证程序。除适用简易程序举行的听证会外,听证员应当设7人或者9人,由听证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和其他公民组成。其中,听证机关工作人员担任听证员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信访人认为听证员、记录员与信访事项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听证公正的,有权申请回避。听证员、记录员认为自己与信访事项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的,也应当申请回避。多人反映同一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组织听证活动所需费用由听证机关承担并纳入财政预算。
行政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后,应当告知信访人有提出听证申请的权利。信访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应当自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听证,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对不同意听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听证机关应当在决定同意信访人听证申请之日或者收到信访人书面同意听证回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举行听证会。公民经听证机关允许后可以参加旁听,听证机关可以邀请新闻媒体人员参加旁听。(马翔宇)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