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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民政局多措并举促营商环境优化

 

提升服务效能 开展品牌创建 加强执法管理
市民政局多措并举促营商环境优化 
 
 

 

徐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慧 通讯员 张勇 李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市民政局立足本职工作,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大力提升机关服务效能,在全市率先启动“‘三家’工作法 惠民‘零时差’”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并以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提升民政行政执法水平为抓手,努力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实际行动促进全市营商环境大提升。

开展作风整顿专项行动 提升机关服务效能

在民政工作的业务中,社会组织管理、民政综合行政执法都直接或间接地涉及企业,且民生工作与全市经济振兴发展、社会稳定大局息息相关,市民政局党委要求全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时时都是营商环境”的服务理念。

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思群介绍:“全局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作风提升专项行动’,严肃整治机关作风存在的‘庸懒散浮拖’现象,并告诫全系统工作人员:不让该办的件在我手中延误,不让该批的件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办事群众因我受冷淡,不让腐败现象在我身上发生,不让窗口形象因我受影响”。

市民政局还十分注重以党建引领营商环境建设。在6月29日,局机关党委组织机关7个党支部同时开展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并要求各支部紧扣开展“八大专项行动”、优化“六大环境”主要内容,增报一批“一支一项”项目,机关党委年终将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和依据,推荐参评市级“十佳支部项目”和“星级支部”表彰。

启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

打造政务服务标杆

7月11日,市民政局在全市率先出台《“‘三家’工作法 惠民‘零时差’”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强化服务观念、提高工作标杆、树立优良形象、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就如何构建高效、规范、优质、便捷的现代民政服务体系,在全局启动“‘三家’工作法惠民‘零时差’”民政服务品牌创建活动。

以政务服务高质量、品牌化推动徐州打造全国一流的优质营商环境,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孜孜以求的目标。市民政局出台的《方案》,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市级机关打造政务服务标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创建活动的开展,成为了市民政局优化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创新工作方式、整顿作风纪律的一项重要抓手,对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高质量、品牌化的现代民政服务体系,具有良好助推作用。

何谓“三家”工作法?何谓惠民“零时差”?具体来说,就是“把服务对象当家人、把群众需求当家事、把民政工作当家业”,也可称为“家人家事家业”工作方法。三个“家”字,高度浓缩了民政人将服务对象当成家人一样对待的工作行为,将群众需求当成家事来认真办理的工作态度,将工作职责作为家业来精心履责的工作作风;惠民“零时差”,即实施高效精准服务,力求服务“零距离”、受理“零推诿”、质量“零差错”、结果“零投诉”。四个“零”字,形象生动地展现了民政部门以大刀阔斧的力度,设身处地站在群众的角度来提升服务效能,努力追求为民服务新突破的决心。

规范社会组织涉企收费

提升民政执法水平

7月20日,市民政局联合市物价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组织收费行为的通知》,加强全市性社会组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组织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涉企收费自查清理,要求严格依照章程规范会费收取,不得强制企业缴纳会费、培训费、展览费、考核评比表彰费、出国考察费、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活动费用。组织全市性社会组织签署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切实保障企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引导社会组织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开展,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及市营商办相关工作要求,普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民政局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重点任务推进方案,定期开展对社会组织的抽查工作,强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建设,今年上半年共抽查50家社会组织,下半年抽查社会组织总数不少于60家,并将检查结果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诚信体系建设等事项有机结合起来。

为促进民政营商环境优化,市民政局立足本职工作,切实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制定印发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等四个文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厘清民政行政执法依据、优化执法程序、细化裁量基准、明确文书标准、确保执法行为有规可循,使民政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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