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价格监督检查系统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创新价格检查手段,高效推进全市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全市累计检查医疗机构42家、药品生产经营单位118个。
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放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原料药、药品品种上。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象,按照抽查覆盖率分别不低于10%、20%的标准开展检查。通过组织提醒告诫、开展调查研究、强化社会监督、加大检查力度四种方式,全面深化药品价格监管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药店不明码标价、虚构原价,医院超加价率销售药品等价格违法问题,将责令问题单位限期整改,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聂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