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政府获悉,自今年3月1日起,《济南市医疗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试行)》将正式施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三免六减半”优惠,并给予门诊帮扶和住院帮扶。
根据《办法》,济南市将每年为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一次免费健康查体和主要疾病筛查,为每位贫困人口患者拟定个性化治疗方案,确定一所定点医院。其中,“三免”包括便民惠民门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诊查费(含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门诊病历工本费;“六减半”包括门诊心电图、B超、胸部透视、治疗费、专家门诊诊查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半收取。
济南市规定,对高血压、冠心病、肝病、恶性肿瘤等15种控制病种贫困人口患者的门诊费用,经医院减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大病救助、残疾贫困人口残疾救助、商业保险赔付后,剩余应由患者个人承担部分,由医疗扶贫专项资金根据费用额度按比例分段帮扶。其中,300元(含)至1000元部分帮扶50%;1000元(含)至2000元部分帮扶70%。费用超过2000元的,经定点医疗机构专家组审核,2000元以上的合理部分,由专项资金支付80%。
在住院帮扶方面,由患者个人承担的部分,200元(含)至2000元部分帮扶60%;2000元(含)至5000元部分帮扶80%;5000元(含)至1万元部分帮扶85%;1万元(含)至5万元部分帮扶90%;5万元(含)至10万元部分帮扶95%。10万元以上实施特殊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