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无药房,医药分开迈进一步(一线视角)
医药分开改革还需要一揽子推进的配套改革,否则可能会反复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情况
据报道,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珠江新城院区日前取消成人门诊药房,患者可持处方到院外指定药店取药,以后还将取消所有门诊药房。
门诊不设药房,人们分散到社会上的药店去取药,无疑可以改善就医体验。以往,人们去大医院看病,难逃“三长一短定律”,问诊的时间很短,但挂号、等候、取药时间很长。取消门诊药房后,可以缩短看病时间,符合2009年新医改明确提出的医药分开改革方向,也是推进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题中之义。
在今年两会上,有关取消药品加成的问题引起了热议。有一位来自医疗一线的代表,建议将出厂价格直接印在药品包装上,或者在政府网站公示。这样的讨论,让改革的轨迹愈加清晰。目前,我国已有1560多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今年所有城市公立医院都要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医院将再也指望不上药品加成收入,药房成为成本中心,不再是利润中心。迫于运营压力,只保留必要的急诊和住院药房,剥离门诊药房,将是大势所趋。但剥离并不意味着就实现了医药分开,如果不能扭转以药补医的畸形态势,从经济上解除医院对药品加成收入的依赖,就很难从根本上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链条,刹住以药补医、开药收回扣之风。
取消门诊药房只是迈了一步,指望这一举措让药价马上下降、回扣不再存在,还为时过早。从我国现实来看,真正实现医药分开,起码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患者对处方使用有选择权,不需在医院指定药房买药;二是医院有可替代的收入渠道;三是医生靠诊断服务获得合理收入,服务规范,没有收取回扣的渠道;四是药品定价合理,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可见,医药分开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一揽子推进各种配套改革,否则很难走出“剪不断、理还乱”的格局,甚至可能会反复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情况。
从根本上讲,还是要推动医药行业回归自身发展规律。首先,要让医疗服务回归合理水平。只有先调整好医务人员的诊察、手术、护理等服务价格,充分体现其劳务技术价值,使之成为医院收入的大头,才能给以药补医机制断奶。其次,是加强对用药过程的规范和监管。从行业准入到药品调配,整个医疗服务流程都要符合临床路径规范,不能随意多开药、用贵药。医保支付要发挥好审核作用,同时,对药品定价实行同质等效策略,并在市场中不断采集低价,确保价廉质优,没有送回扣的空间。最后,要让患者来检验医药分开的效果,包括看病费用是否降低,抗生素的使用有没有减少,等等。
事实上,日本、韩国等国家早已颁布医药分业的法令,也尝试关闭医院门诊药房,但是经过几十年改革,医药分开的效果仍不太明显。究其原因,还是忽略了改革的协同性,配套措施没跟上,以致效果大打折扣。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强化改革责任担当,看准了的事情,就要拿出政治勇气来,坚定不移干。国办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取消门诊药房的大潮即将来到,我们期待各地能以坚定的态度、务实的举措稳步推进这一改革,从而让群众早日享受到优质合理的医药服务。
(作者为本报经济社会部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