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孟祥 通讯员 宋振国)日前,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在深化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从严对标找差,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自我约束,严格组织监督,用“铁纪”强“铁军”塑“铁兵”。 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和履职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徐委办[2018]35号《关于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与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立联系协作的规定》和《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共15章76条实施细则,进一步厘清各项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程序,密切工作协同,从严规范履职行为。 建立个人非工作业务请示报告制度。凡本人或受亲友请托需向被监督单位和工作人员了解咨询非纪检监察事项,必须事先报告,经组长同意后方可与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联络,咨询时首先应向对方申明属个人私事,请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避免公私混淆,同时提倡登门问询、礼貌请教,做到公私分明、严守纪律,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形象。 完善“八小时”以外自我约束监督报告制度。坚持“四慎、三净”,即:“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净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最大限度减少工作外社会交往,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围猎”。凡个人确需参加单位、社团的开业、庆典等活动,同学、战友、老乡、朋友等非亲属间相互宴请娱乐消费活动,以及节假日离开本市外出探亲、访友、旅游等有关事项,一律实事求是、毫无保留向组织事前报告、事后备案,做组织面前的透明人,虚心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