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万千职工切身利益的庞大资金,由一个30人组成的管委会拍板决定,并且这30人大多来自市政机关和大型国企。
上述情况不仅存在于广州。记者梳理发现,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机构的各地管委会成员,大部分来自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及大型国企。现行制度下的属地管理模式,即便是作为行业监管部门的住建部,也无法对这笔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为解决目前的制度病症,住建部自2011年就承诺修改《公积金管理条例》,但3年后仍未如期完成。记者采访发现,《条例》“难产”的原因,是背后各方利益的博弈。
封闭的属地管理
诸多质疑和争论,直指现行公积金管理体制。
按照现行规定,从住建部到省级、市级、县级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只是松散的指导管理关系。《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规定,住建部和省(自治区)住建厅负有对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实施行政监督的职责。这就意味着,住建部对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仅仅只有政策方面的监督功能。
各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和账户余额等,均由一个叫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机构来决策。从目前情况看,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大都是由当地建设、财政、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担任。
以广州市为例,在2013年1月经广州市政府批准聘任的最新一届名单里,30名委员大部分来自省、市直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大型国企,鲜有公积金缴存主体的普通职工;根据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到的信息,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33名委员,也分别来自中央和市级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大型国企,并且33名委员均身兼重要职务,无一人是普通职工。
从上述管委员成员的构成中不难看出,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上需要服从当地政府的指挥和调配。“这就导致了当地方政府有非分之想时,可以很轻易地挪用公积金。”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说。
实际上,政府挪用公积金的事件并不鲜见。吉林省通化市审计局去年的一份《审计移送通知书》显示,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车世刚在任职10年期间,违法挪用住房公积金11.25亿元,通过造假手段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3.05亿元。
“地方政府插手太深,致使住建部牵头建设的公积金监管系统一直推不动。”尹中立对记者说,“如果要形成一个新的体制,首先就必须修改现行《条例》。”
《条例》修改3年仍“难产”
需要指出的是,官方对全国公积金缴存余额的发布止于2008年。现在全国公积金目前究竟有多大规模,并无公开的官方数据。
住建部发布的《2008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通报》显示,“截至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20699.78亿元,同比增长27.54%;缴存余额为12116.24亿元,新增余额2511.13亿元,增幅为26.14%。”
最近流传的测算数据是,截至2014年3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为9498亿元。但记者并未找到该数据的官方出处。
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利娜认为,应该向缴存者披露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情况。而根据记者查阅到的信息,很多城市公积金信息披露情况并不完整,以广州为例,媒体近日曝出的广州公积金缴存及“限贷”情况,均未在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找到相关公开信息。
弊病早已丛生,破斧改革却迟迟不能推进。
事实上,住建部早在2011年底就明确提出,要在2012年6月前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并上报;2012年底,住建部再次提出2013年要完成《条例》修订工作。但两次均未如期完成,直到今年仍在“继续开展”、“尽快上报”。
根据复旦大学住房政策中心执行主任陈杰介绍,他曾经参与过为《条例》修订提交建议,建议包括扩大公积金用途范围,用债券形式进行多元化投资;放宽目前对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过严限制;管理体制上逐渐实现资金跨区域流动,有汇总功能;明确公积金管理属性,逐步向金融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方向转型等。
陈杰说,住建部等部委对上述建议也都认可,住建部几位司长还为此召开了高端研讨会,但会后便没了下文。
“《条例》修改迟迟不能完成主要还是源于各方利益博弈。”尹中立对记者说,首先最主要的博弈方是地方政府,另外,修改《条例》对于住建部自身也是一种压力。目前国内一些学者提出要把公积金交由金融机构来管理。如果公积金以后由金融机构管理,就应该由银监会来监管,而不是现在的住建部,作为政策监督者的住建部要“革”自己的命不是一件易事。
而在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看来,“再怎么修订条例,也难以解决根本问题”。
钟茂初与一些主张废除现行公积金制度的学者认为,应该彻底改变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体制,把公积金转化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由专业的金融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