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扬州市发布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新政,在以往重点保障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政策受益的企业和人才范围。
根据新政,今年起,在扬州市区注册成立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兴行业企业、科创企业和教科文卫企业等,将新增列入政策保障范围。在享受安家费资助保障政策的对象中,此次企业引进的一般博士和硕士被新增列入保障范围。企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在扬首次新购商品住房,可给予所购房屋参考房价24%的资助,其中参考房价按照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企业承担12%,其余部分由政府财政承担。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硕士学位人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人才,则给予所购房屋参考房价16%的资助,其中企业承担8%,其余由政府财政承担。
该政策适用于2014年后来扬工作并首次购房的相关人才。该市还规定,各地汇总上报申请资助的对象名单后,相关部门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市级财政负担的资助资金到位后,安家费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发放。 (张 晨)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