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我县举行不动产权证首发仪式。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局长林颢,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谭静,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跃进,县委副书记、县长顾国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亚曦现场为孙尉钦、朱瑢等我县6位不动产权利人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自5月30日起,我县不动产登记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实行不动产登记有利于最大限度整合资源,方便群众,尤其是对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据悉,按照“不变不换”原则,2016年5月30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
据统计,5月30日当天,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收件210件,接受群众咨询200多人次。(梅丛婧 缪凯)
来源:海安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