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丰县人民政府批准,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挂牌将通过徐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xz.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满足下列要求的均可参加竞买:(一)项目资金来源明确,自有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3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二)建设项目须符合《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4年版)》及国家相关要求。 欠丰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欠丰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出资人、控股人(以上所称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出资人、控股人包括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第二条第七款规定情形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也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4日,到丰县土地矿产市场中心(工农路15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符合本次挂牌地块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挂牌时间内,持有效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起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24日11时。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地块挂牌时间: 2017年8月15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25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实行网上交易的地块报名资格为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得通知书》,按须知要求将有效报名资料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成交人。 如地块设置了竞买人资格限制条件,凡是提交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需在成交后审查其竞买资格,如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丰县土地矿产市场中心(工农路15号) 联系电话: 0516—68890078 联 系 人: 侯先生 李女士 网 址:http://www.landxz.com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16-66998037 15605217128 025-96010 丰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