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市民普遍关心的“老楼装电梯”相关问题进行细化。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已经有总计12个单元已开工建设,按照工期安排这12部已开工建设的工程大部分在春节前即可竣工投入使用。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结合前期我市增设电梯试点工作开展实际,依据《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济政办发[2017]26号)和《关于组织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主要是总结前期我市增设电梯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在加强业主协商监督指导、简化规划审查意见申报材料、规范施工备案手续办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
一、坚持属地管理,加强业主协商指导。各区牵头单位要对辖区电梯增设项目实施全程业务指导,定期召开区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增设电梯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组织增设电梯范围内的全体业主征求意见、拟定初步改造方案,并积极协调业主各方达成书面协议,重点做好业主协商调解和监督公示工作。
二、调整简化增设电梯规划审查意见申报材料,新的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提供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版)
2、代理申请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电子扫描版)、授权委托书及承诺书(提供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版);
3、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增设电梯建设方案设计文件(总平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2套,同时提供设计文件的电子格式(CAD)文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规范增设电梯施工备案审查程序。市城乡建设委应加强对各区增设电梯施工备案手续办理的业务指导,明确统一的业务审查要点、审核标准和审查意见,及时解决手续办理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施工备案手续规范有序办理。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市内五个试点区共计有295个单元居民有加装电梯意愿并已初步协商一致;其中79个单元已开始进行招标采购和初步的加装方案设计;38个单元已开始进行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和意见公示工作;18个单元正在办理规划审查和施工备案手续;包括历下区5部、市中区4部、历城区3部,总计12个单元已开工建设,按照工期安排这12部已开工建设的工程大部分在春节前即可竣工投入使用。
12个开工项目明细:
历下区:
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8号楼1单元、2单元
青后小区4区3#4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
市中区:
玉函路46号院司法局宿舍1号楼2个单元
英雄山路201号院交警支队宿舍4号楼2个单元
历城区:
闵子骞路14号核电宿舍1号楼2单元
洪家楼南路27号省经信委宿舍1号楼1单元、2单元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