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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推进涉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综述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7-14

 

关注弱势群体 护航花季人生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推进涉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综述
 

 

◎徐州日报记者 孙盈 通讯员 徐开法

关爱未成年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一直在路上。

建院五年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摸索出一条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教育与保护并重的工作体系,贯穿关爱、教育、挽救、惩治的司法理念,取得显著效果,得到社会公众的欢迎和相关单位的充分肯定。

关爱,是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起点

“姊妹们,刚才我们帮扶的小玉(化名)奶奶打来电话报喜,说小玉考上区高级中学启东班了。真的不容易,替孩子高兴!”

原来,小玉3岁的时候,父母就相继去世,她只能和爷爷奶奶相依为命。4年前,开发区法院的女法官们通过区妇联组织的“爱心妈妈”活动了解到小玉的情况,立即决定把小玉作为帮扶对象。每逢节假日,“法官妈妈”们必然会来到小玉家中探望,了解她的学习情况,帮助她树立信心,战胜困难。

今年中考前夕,“法官妈妈”和小玉约定,等成绩出来一定告诉“法官妈妈”。于是,便出现了上段开头的一幕。

教育,是护航未成年人人生道路的重点

今年六一节前夕,徐州开发区法院刑庭庭长王永毅和单湾湾法官来到开发区城东实验小学,参加了该校举办的“十岁成长仪式”的同时,还为那里的孩子们带去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课堂。

记者了解到,自建院以来,该院先后有24名法官担任辖区内30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举行讲座近60期,受教育的师生达数万人次;每年举办一次以保护未成年人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更是让辖区中小学生走进法院,亲身体验法院文化,强化法治意识。在这些未成年人心中,“守法光荣,违法可耻”“做文明守法好公民”的理念早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挽救,是托起在校学生折翼人生的支点

王某(化名)是一名高三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却因琐事和同学发生口角、厮打并致对方轻伤。案发后,王某后悔莫及,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正逢高考成绩公布,王某即将被我省一家重点院校录取。但一旦承担刑事责任,王某不仅不能走进心仪的大学,还将面临刑罚的处罚。为了化解双方的矛盾,消解被害学生家庭的怨气,主审法官多次不厌其烦地做双方的工作。经过主审法官多方努力,案件的民事部分调解解决,王某也取得了对方及家人的谅解。

最终,徐州开发区法院依法作出了对王某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如今的王某,已经成长为大学三年级的学生,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惩治,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焦点

张某(化名)是我市一所民办中学的班主任,教学水平较高,但性格急躁。因学生小刚(未成年学生)没有按照学校规定洗澡并当众顶撞张某,张某一怒之下打了小刚一拳,致小刚眼部轻伤。

主审法官认为,师生身份不同,但人格平等、权利平等。教师应当以身作则遵守法律,给未成年人做出榜样。审理期间,经多次调解,该案的民事部分调解解决,张某的积极赔偿行为取得了小刚家人的谅解。最终,徐州开发区法院根据张某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以及社区矫正评估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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