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市『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解读
◎徐报融媒记者 闫琦 近日,我市发布《“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应保尽保,统筹兼顾、稳健持续,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最终目标,加快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以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为动力,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能够获得基本医疗,实现病有所医。 《规划》提出了八大主要任务: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设稳建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深化基本医保管理服务改革、有序推进待遇保障和支付方式改革、健全严密安全的基金监管体制机制、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采改革落实、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改革创新。 “十四五”作为多层次医保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需要从哪些方面加以完善?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玲就此解答,可概括为“加强”“完善”“鼓励”“支持”四个举措: 加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关于深化全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健全完善医保制度体系,统筹推进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公共服务关键领域改革,切实增强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推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 完善统一高效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和实时共享机制,科学确定救助范围、救助措施及标准,规范救助经办服务,做好重点救助对象和其他救助对象分类保障。加大财政对医疗救助投入,全面落实资助救助对象参保缴费政策,健全重点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救助机制,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将救助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10%以内,主动服务乡村振兴。 鼓励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投保“惠徐保”。“惠徐保”是医保牵头、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广覆盖、强衔接、重惠民、可持续”原则开发,与我市基本医疗保障衔接互补的一款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以我市参保者为投保对象,不限年龄,不限病种,不限目录,不限投保人健康状况(排除既往患有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症等7种罕见病),分医保政策范围内、政策范围外、门诊按病种收付费使用的19种国家谈判药品等三块保障责任,最高报销额度为每年15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家庭成员(含夫妻、子女、父母、岳父母)购买。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和各类组织为本单位职工、居民集体购买“惠徐保”。 支持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支持引导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发挥工会组织引导作用,鼓励各类企业为本单位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支持单位组织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徐州市总工会目前共推出4项保障计划,分别是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各单位可通过职工(含单位聘用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工会,统一组织、集体投保。投保经费可从工会会费中列支。支持慈善事业发展。鼓励爱心企业和个人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基本照护保险捐赠资金。 充分发挥市慈善总会“儿童大病救助”、市红十字会“天使基金”等专项基金在减轻儿童大病负担方面的作用,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公民设立慈善项目,进一步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支持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发展。鼓励大型企业工会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医疗互助,引导具备条件的村集体开展村民集体医疗互助。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公司研究制订不限人群、不限病史的“互联网+医疗”互助方案。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十四五”期间,“健康徐州”发展目标有效实现,医疗保障工作发展格局更加牢固,应保尽保工作全面开展,人民群众健康保障进一步增强。医保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医保事业内生动力不断激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进一步规范;医保管理工作内涵深入拓展,到2025年医保运行制度体系基本建成,不同层级医保管理网络更加健全,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升,结构分级进一步优化,医保基金稳健运行,城乡医保资源配置更趋均衡合理,医保治理方式与服务模式有较大转变,服务能级和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医保服务能力得到更好供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