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亳州:健康脱贫治“病根”拔“穷根”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也是脱贫攻坚战的重点和难点。我市“对症下药”,大力实施健康脱贫工程,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让贫困人口看得上病、看得起病。
据统计,我市共有32.34万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218061人,经调查确认疾病人数81547人,占全市总贫困人口的25.21%。
为加大对贫困群体精准扶贫力度,年初我市下发了《亳州市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将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0.5万元—1万元,比2015年降低了5000元,报销比例50%—80%,比2015年提高了10%。2016年1—10月,全市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新农合基金2.53亿元、大病保险金额0.26亿元,均超过2015年全年补偿贫困人口总额。对全市计生特扶对象中的失独家庭,在国家规定每人每月340元的基础上,我市再每人每月增发100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2:8配套,市财政落实配套资金91.2万元,率先实现失独家庭稳定脱贫。
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实行“两免两降五提高一兜底”的基本医疗保障优惠政策,不断提升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水平。“两免”即免除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并免除住院预付金;“两降”即降低贫困人口在乡、县、市、省四级医院住院治疗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0.5万元。
“五提高”即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常见慢性病门诊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5%,特殊慢性病门诊按住院比例报销;在乡、县、市、省四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推行按病种付费,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85%、75%、65%和60%;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提高到60%—90%;提高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的10%给予救助。
“一兜底”即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市、省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我市还实行医药费用“一站式”结算。从10月26日起,贫困人口出院时,我市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通过“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已经实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和个人自付费用即时结算。截至目前,已为3265人次贫困人口支付医保等各种费用1652.58万元。
同时,我市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引进基层医疗服务人才,推行激励奖励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让贫困人口能够看得上病、看得起病。 (中国亳州网 记者 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