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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落成

 精神文明建设和医学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新阵地

发布人:市红十会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孟祥)3月7日,市红十会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推进捐献者纪念园筹建情况。

2017年,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首次将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及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列入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为各级红十字会更好地开展无偿捐献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依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市政协委员提案,近两年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两参一改”评议会上,社会代表的咨询和社会爱心人士的呼吁,我市决定适时建立遗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载体。

为此,市红十字会积极调动社会资源、拓展宣传动员、多方筹措资金。2018年,在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下,我市在茅村第二公墓院内建成了徐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这是遗体器官捐献者共同的“家”,也是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医学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阵地。

无偿捐献遗体器官,是一项造福社会、泽及后人的善举,也是捐献者及其家属高尚人格的道德体现,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市红十字会自1997年2月开展遗体(器官、角膜)捐献工作以来,截至2019年2月,全市报名登记遗体捐献累计730人,成功捐献130例。其中捐献遗体56具、捐献器官61例174个大器官、角膜121片。在这些成功捐献的志愿者当中,年龄最大的95岁、最小的4岁。每个名字背后,都是一个关于爱与付出的故事,每一名捐献者都像一盏明烛,以自己的身躯延续着生命的另一种意义。他们以不凡的善举、用生命诠释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医学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作出了宝贵贡献。

市红十字会表示,筹建捐献者纪念园,进一步完善了人道关怀的方式和内容,每年都将举行庄严隆重的缅怀纪念活动,对遗体器官捐献者表示深切的缅怀,对所有捐献者家属表示崇高的敬意,并对遗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实施人道救助和人文关怀。也希望有更多的爱心人士、爱心机构加入这项事业,挽救更多生命,传递更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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