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4个市135家医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记者8月21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经过“百日攻坚战”,我省14个地市已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基本实现城镇医保全国联网。省人社厅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本地跨省异地转诊转院经办流程,确保8月底前实现跨省异地转诊转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通知》提出,城镇医保全国联网既要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等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问题,也要解决跨省异地转诊转院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现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转诊转院持卡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人员只需承担个人应支付部分,其他合规医疗费用由就医地医疗保险基金先行代付,由参保地归集后一并划拨。
《通知》要求,跨省异地转诊转院实行就医地统一管理,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各市应完善不同区域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结合基金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异地转诊转院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等待遇政策。
《通知》还要求,我省未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农村居民,需要到已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省份居住及就医的,各地要本着惠民利民的原则,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按照城镇居民医保的结算方法,采取“出省一人、登记一人、结算一人、清算一人”的方式,做好农村居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据了解,目前我省共有135家医疗机构可为外地来辽参保人提供就医直接结算。未来我省将进一步扩大跨省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三级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确保市区内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不少于3家,每个郊县不少于1家。
参保人员可登录 http://si.12333.gov.cn,实时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备案信息、经办机构等相关信息,便于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