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多举措激发市场活力服务实体经济
11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贯彻十九大,迈向新征程”——辽宁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闻发布会。省工商局、省金融办相关负责同志向新闻媒体介绍了我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服务实体经济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服务水平为重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先照后证”和“证照分离”,分批实施“多证合一”,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核发电子营业执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极大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激发了市场活力,成效逐步显现。
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市场主体存量由改革前的223.7万户增长到309.6万户; 企业存量由50.3万户增长到78.8万户;每天新登记的企业数量从159户增加到430户,是改革前的2.7倍;原有2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157项,取消41项;截至11月20日,全省共核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6.2万张。
与此同时,近年来全省金融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对经济增长贡献显著提升。紧紧围绕扩大资金供给、推进产业金融体系建设、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4个重点领域,持续深化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较好发挥了支持经济企稳回升的重要作用。截至三季度末,金融总资产达到8.3万亿元。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升至8.8%,金融业税收占全部税收比重提升至14.6%,分别比2012年提高4.9和5.6个百分点。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省商事制度改革、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我省工商部门将继续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重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在辽宁自贸试验区全面复制上海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经验,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深化改革“先行官”、市场秩序“守护神”、市场监管“主力军”的作用,保护好消费者权益和市场主体权益,营造方便快捷的准入环境、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今后,全省将继续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从增加总量供给、优化金融结构、促进金融创新、加强直接服务4个方面开展工作。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中,一方面要通过定期组织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及时作出风险提示、协助处置金融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依托辽宁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协调合作机制和“一办一行六局”防控金融风险联席会议机制,及时识别金融风险,防止风险扩散蔓延,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在深化金融改革工作中,要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加强金融市场建设、扩大金融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