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产生活中,开具证明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事。那么哪些证明该开,找谁去开,如何开?5月23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相关指引,对此作出明确。同时,对于群众遇到该开的证明不给开的情况,指引中也明确,可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也可向“江苏12345在线”反映,他们将督促办理。
根据指引,有些证明是不用另开的。比如,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公民姓名、公民曾用名、公民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公民民族成分、公民出生日期、公民出生地、公民籍贯、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等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不得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同时,对于户口迁移情况、住址变动情况、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注销户口情况、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等5类事项证明,如果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不得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
那么当法定身份证件无法证明相关事项时,该找谁开证明呢?指引中明确,公安派出所可出具9类证明(见右图)。
对于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指引中则明确由和证明有关的部门核实、办理。比如,需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凭当事人在使用部门的个人声明和能够提供的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者离婚证明书、配偶死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证明材料证明,需要核查的,由使用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核查。需证明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另外,指引中还为群众遇到出具证明方面的困难支招。群众如果遇到有关部门要求开具不合理证明,或应出不出证明或不履行核查职责的,可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对违反规定,不落实、不作为的,上级主管部门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也可向“江苏12345在线”咨询后反映,“江苏12345在线”将督促办理。 (陶维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