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今起办理27项公证"最多跑一次"
借助网络推进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引入公证自助受理机,为特殊群体减免公证费用……7月4日,省司法厅对外发布全省公证行业便民利民“最多跑一次”工作措施。
为不让群众在办理公证事项时跑回头路、冤枉路,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公证机构推行咨询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公开咨询电话和网上咨询路径,努力做到咨询电话一打就通、咨询事项一口说清、网上咨询即时答复。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证明材料齐全,仅缺少次要证明材料的公证申请,公证机构可先行予以受理,当事人可以在领取公证书时补充其他次要证明材料。
据了解,当前辽宁省公证机构的公证办证系统已实现与12348辽宁法网对接,当事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手机APP和12348辽宁法网等移动办证端口咨询和申请办理公证。在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前提下,今起可实现出生、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身份证、护照、户口簿、结婚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学证明、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房屋产权证、自然人类的其他证明、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作(收入)证明、法人类的其他证明、曾用名、死亡、经历、已婚、出生医学证明、派遣函、法人资格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27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
提高窗口服务能力,实行预约办证、节假日值班、延时服务制度;建立窗口人员动态调整机制和科学分流机制,减少当事人现场排队等待的时间和往返公证机构次数;在醒目的地方张贴办证流程文字说明或流程图,对办证各环节进行详细说明和后续环节提示。对于具备受理条件的,一律即时受理;具备出证条件的,一律当日签发当日出证。
此外,通过引入公证自助一体机实现当事人快速预约受理办证,为百姓提供8小时以外的公证自助服务。探索试点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应用技术,探索通过远程视频进行案件申请。
省司法厅明确要求,对于老、弱、病、残或行动不便的申请人,以及政府引进的高科技人才和政府招商企业办证、企业批量证件以及对社会有影响的重大项目办理公证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公证或上门公证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的残疾人、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烈属、劳动模范等特殊群体办理公证实行减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