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2月26日讯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国务院批准,青岛航空口岸、海港口岸,自2019年1月1日起对53个国家人员实行144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上述人员只要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不需要申请来中国的签证,便可以从青岛航空口岸和海港口岸入出境,在山东全省行政区域内停留活动144小时。
对于144小时过境免签的外籍旅客,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将主要检查该旅客是否为144小时过境免签范围的53个国家公民;是否持有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地区)的联程客票。过境免签外籍旅客的活动范围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停留期限从其入境次日零时起开始计算,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44小时。对超过停留期限且未办理签证的,或者超出限定区域活动的,或者超出山东省行政区域范围从非指定过境口岸出境的,发现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将按照外国人非法居留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林万松表示,为有效推动落实该政策,青岛市政府专门成立了144小时过境免办签证外国人服务管理协调小组,市公安局、市政府外办、市政府口岸办、市发展改革委等多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将充分利用境内外媒体、航空口岸、海港口岸及招商引资推介会、航空公司海外代理人、国际航线营销会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国际旅客对青岛航空口岸和海港口岸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认知度。同时,积极加强与国内其他已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城市的合作交流、政策共享,争取在海外市场推广中形成营销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