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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不规范 2014年食品包装安全消费警示

食品标签不规范 2014年食品包装安全消费警示

中国网12月18日讯(记者申基岗)从2010年至今,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已连续4年发布“食品包装安全隐忧产品及消费警示”,引起了新闻媒体、消费者、生产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部分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有些问题依然存在,甚至又出现一些新的问题,需要有关单位引起重视,将消费者健康放在首位,用良心生产良品,用良心经营良品。

国家标准和政策在不断更新和完善,同时食品包装材料、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问题也在不断的被发现。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时刻关注食品及食品包装行业动态,发布“2014食品包装安全隐忧产品及消费警示”,希望企业能够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标准,做到自律、自检、自查,从生产源头保证食品接触产品的质量安全。

1、双酚A奶瓶遭禁止,选购含双酚A制品需谨慎

双酚A,又称BPA,是生产聚碳酸酯(PC)的原材料,具有雌性荷尔蒙效果。BPA能导致内分泌失调,威胁胎儿和儿童的健康。欧盟认为含双酚A奶瓶会诱发性早熟。

欧盟从2011年3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双酚A的塑料奶瓶,6月起禁止任何双酚A塑料奶瓶进口到成员国。我国原卫生部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同时,国家质检总局也吊销了所有使用聚碳酸酯生产婴幼儿奶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美国、加拿大、法国、瑞典等国也在陆续制定和发布双酚A用于食品包装的限制要求。

高温会加速双酚A的释放。常用的PC材质太空杯多用于盛装热饮,如果太空杯是用废旧材质生产的,那么高温更加容易造成塑料中有害化学物质的析出和分解,这些物质被人们喝入体内,会对健康造成威胁。

2、油纸概念模糊不定,安全卫生难保证

油纸是大多数消费者眼中比较常用的包装材料,尤其是作为食品包装,如糕点托、烘烤用纸等,但是,油纸的具体成分是什么?用油纸包装食品是否有安全保证呢?

在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中,“食品用纸包装中”包括:非热封性茶叶滤纸、热封性茶叶滤纸、鸡皮纸、食品羊皮纸、半透明纸、玻璃纸、食品包装纸(包括涂蜡纸、淋膜纸等)、食品包装纸板(包括淋膜纸板、白纸板)。

通常说的油纸属于以上哪一类不得而知,油纸作为糕点用纸、烘烤用纸等,其安全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批发市场销售的油纸也一般只是简单的摞在一起,包装及产品上无任何标识,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3、重复使用筷子无国标,卫生安全难保证

筷子是人们一日三餐离不开的工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选择一双质量可靠的筷子,关乎每一位消费者的健康。重复使用的筷子大致可以分为竹筷、木筷、不锈钢筷、密胺筷。

竹筷、木筷是属于天然材质,是一般消费者的首选。而不锈钢筷、密胺筷可能存在重金属超标、密胺粉原料不合格导致甲醛析出等危害。国家曾针对一次性的木筷、竹筷出台了强制性的国家标准以进行质量把控,而对于可以重复使用的筷子目前尚无国家标准。

消费者在选购竹筷、木筷时,总是为了追求天然,而选择“裸色”的筷子,但实际上,如果不涂上一层生漆的话,这些筷子就容易磨损开裂,食物残渣更容易残留在缝隙中,并滋生细菌。生漆又称天然漆,是从漆树上采割的乳白色胶状液体,国家也出台了《生漆》(GB/T 14703-2008)来规范生漆的质量要求。

4、食品标签不规范,加强监督是关键

2012年4月20日,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正式实施,至今已实施一年半有余;2013年1月1日,《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正式实施,即将实施一周年。

然而,目前仍有个别企业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标注不够重视,没有按照GB 7718-2011的要求进行标注,有的甚至人为多标(没用的也标上)、少标(用了不标)、重标(不同名称)、小标(故意把重要信息印得很小看不清),更为严重的是用了不合法的添加剂却不标等。这类问题一直存在,消费者购买的食品是否安全难以得到保证。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提醒生产企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对消费者的保护,食品企业应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质监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方能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之事落在实处。

5、乳品包装回收难,无法无标是关键

为了保证乳制品的品质,其包装材料一般由多层复合而成。大量的乳制品所用的包装材料被丢弃,将会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我国每年浪费的包装资源近4000亿元,其中大部分可以回收利用,但是因为初期包装废弃物不能很好的分类回收,导致了大量的浪费。如果食品企业在包装上标明回收标志,将会极大地方便回收工作、减少浪费。

目前,我国乳制品包装回收开展艰难,针对回收的法规仍不健全,回收标志标注的国家标准《包装回收标志》(GB/T 18455-2010)和《塑料制品的标志》(GB/T 16288-2008)也均为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效力,导致回收难开展。虽然利乐包装企业在努力开展回收工作,但对于不回收的企业无处罚依据,导致乳品包装回收率不到10%。

为了减少浪费,便于资源的回收,食品及食品包装企业应标明回收标志,从自身做起,实现包装材料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回收方面的政策及标准,强制回收工作,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毕竟无规矩无以成方圆。

食品标签不规范 2014年食品包装安全消费警示

6、PS材质包装限制多,加热使用要小心

聚苯乙烯(PS)材质的塑料制品一般有:发泡餐盒、糕点盒、咖啡杯盖、透明餐盒盖等。聚苯乙烯(PS)材质具有优良的绝热、绝缘和透明性,热变形温度为70℃-100℃,质脆,低温易开裂。因此聚苯乙烯(PS)材质的塑料制品不能放入微波炉中、放入蒸屉中加热、不能盛装炒菜、热汤、热油等热的食物。

目前《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9-88)中没有正己烷蒸发残渣的检测项目,而正己烷蒸发残渣的检测是模拟制品在装油的情况下溶出残渣的情况。没有该项检测内容,说明不能保证PS制品盛装含油脂的食物后的安全,因此,消费者在能够选择的情况下,尽量不要选择PS材质盛装含有油脂的食物。因为PS材质的不耐热特性,在购买热饮、热的食物后,消费者应尽快将PS材质远离热的食物或饮料。

7、发泡餐具无标准,生产混乱难监管

一次性发泡餐具的材质为聚苯乙烯(PS),这种材质经发泡后,体积变大,密度变低,表面容易吸附油脂,不易回收处理,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对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盒,虽然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21号令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中删除,但是,目前仍没有关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制品标准,只有《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 9692-1988)和《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9-88)。

由于发泡餐盒尚未纳入QS生产许可,因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生产、使用和监管都存很大难度,特别是目前很多企业仍在使用非食品级原料以及滥用添加剂等生产,出于安全考虑,建议消费者在打包及用餐时最好不要使用发泡餐盒。

8、陶瓷彩釉分上下,质量价格有高低

陶瓷餐具的制作方法分为釉上彩、釉中彩、釉下彩三种。釉上彩,在烧制过程中用颜料制成花纸贴在釉面上或直接以颜料绘于产品表面,再经低温烤烧而成;釉中彩颜料可沉入釉中,冷却后被釉层覆盖,制品表面平滑;釉下彩是烧完之后把彩图绘上,再上釉。

陶瓷餐具中主要危害来自于其中的重金属,这些重金属来自于釉上的颜料。消费者在购买时总能看到高级的、色彩鲜艳的带有金边银边的陶瓷餐具,而实际上这些金边银边并不是金也不是银,而是重金属铅、铬、汞、镭等。铅,会影响智力发育,影响血液、肝脏和骨骼,最终导致癌症。放射性元素镭会杀伤白血球,汞会引起肝、肾硬化。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及使用陶瓷餐具时应注意不要选用釉上彩装饰的、特别是与食物相接触面带有彩饰的陶瓷餐具,可选用釉下彩或釉中彩,看上去光亮、平整,手感光滑的陶瓷餐具,其颜色不会与食物直接接触,较安全。

9、密封瓶盖不密封,卫生安全难保证

美之源饮料中毒门事件中,多个环节可能出现污染,其中,瓶盖的密封性问题是原因之一。

在瓶装饮料中,真正起到密闭作用的是螺纹瓶盖上的胶垫,这块胶垫的密封,保证了瓶内饮料与外界隔离。但目前在我国,饮料都是机械化流水线生产,封口时难免出现压力不够、密封不严的问题,而瓶口的螺纹部分又不能起到密封作用,一旦有灰尘或细菌,极有可能进入平时对嘴喝水的位置对瓶口造成污染。这在食品包装行业里几乎是公开的“秘密”,却并不为消费者所知晓。此外,瓶口的螺纹部分在从饮料出厂到消费者饮用这段时间内,都是暴露在空气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如此严重的问题却得不到饮料厂商的重视,主要是消费者不知情、瓶口螺纹处卫生标准空白、生产厂家为降低成本不愿更改瓶体模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盲目的价格竞争,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除了需要唤醒企业的良知外,国家推出饮料瓶口与瓶盖螺纹处的卫生标准要求,也可以解决不密封的安全隐患。

10、非食品袋包装食品,使用混乱有危险

目前,市场上的塑料袋使用范围混乱问题较为常见,特别是街边的小商贩,消费者常常可以看到小商贩随手拿起一个没有任何标示信息的塑料袋用来包裹、打包食品。消费者对商贩这样的做法也是司空见惯,虽然这种做法方便快捷,但是其中隐患又有谁知?

塑料袋按照功能大致可以分为食品用和非食品用,在塑料袋标识上印有“食品用”字样的才是能够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食品专用袋是指原辅材料均为食品级原料,同时必须标示QS生产许可信息。而消费者看到商贩使用的无任何信息标示的塑料袋,属于三无产品,很有可能是生产者使用废料或回购料生产出来的,建议消费者拒绝使用这样的塑料袋包裹食品,避免对身体造成危害。

食品标签不规范 2014年食品包装安全消费警示

11、易拉罐设计不合理,直接饮用有问题

易拉罐装是市场上常见的包装形式,具有重量轻、体积小、不易破碎、便于携带的优点,因此备受人们青睐。易拉罐的内扣留片式拉环有利于原材料的回收利用,很好的避免了拉环拉下来随处乱扔的浪费,但是回收利用、节能环保问题解决了,食品卫生问题却随之产生。消费者在使用易拉罐时,内扣留片会直接与内装液体饮料直接接触,而易拉罐在销售时是直接暴露在空气中的,上面布满灰尘,细菌等微生物也很有可能在上面滋生,卫生安全难以保证。

因此,生产企业应当重视包装可能对饮料造成污染的安全隐患,不论是外拉还是内扣,都应将卫生问题作为首要条件,对设计从新改良;消费者在饮用易拉罐饮品时,最好是使用吸管或倒入杯中,减少内扣留片与饮品直接接触。

12、PVC包装政策标准很混乱,企业消费者不知该怎么办

近年来,PVC食品保鲜膜的安全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但是,“直接接触饮料和食品的聚氯乙烯(PVC)包装制品”的相关政策和国家标准却一直在变动:国家标准迟迟未能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先“淘汰”,后“延缓淘汰”,最后又解除“淘汰”。与此同时,同样属于“直接接触饮料和食品的聚氯乙烯(PVC)包装制品”的“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却一直在“限制类”目录中。标准和政策的不断变动,导致相关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对聚氯乙烯(PVC)食品包装制品的生产和销售进退两难,同时,消费者在选购该类产品包装的食品时,也容易因不了解而造成使用范围的错误,危害身体健康。

目前,PVC食品包装制品的政策和标准方面均未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文件,仍处于一种混乱状态,急需相关部门解决。

13、塑化剂标准检测乱,企业盲目添加处罚难

聚氯乙烯(PVC)保鲜膜政策、标准上的混乱,同时也伴随着增塑剂的使用问题。其中,存在较大争议的即为增塑剂DEHA和DOA是否是同一物质。

国家标准《聚氯乙烯膜中己二酸二(2-乙基)己酯与己二酸二正辛酯含量的测定》(GB/T 20500-2006)中明确将DEHA和DOA进行了区分。

而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9685-2008)中,对“己二酸二(2-乙基己基)酯”和“己二酸二正辛酯”的规定一致,且二者的CAS号码并列写在一起。同样,在《塑料符号和缩略语第3部分:增塑剂》(GB/T 1844.3-2008)中从物质名称上看,“己二酸二正辛酯”和“己二酸双(2-乙基己)酯”是同种物质,CAS号和缩略语相同。

因此,部分企业搞不清楚DEHA和DOA的区别,甚至将二者混为一谈,乱用增塑剂,致使保鲜膜中增塑剂的使用出现超标、违规等现象。

14、面碗用纸有改善,部分产品仍存隐患

为了规范企业生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于2011年12月5日联合发布了国家推荐性标准《纸碗》(GB/T 27591-2011),并于2012年6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中规定“纸碗不得使用回收原材料”。纸碗是一个整体,包括纸碗的内层和外层,因此方便面碗也应符合此标准。此前我国众多方便面企业所用纸碗的外层均为再生纸,如今该标准实施一年半有余,以统一为主的主要方便面生产企业均对方便面碗外层用纸进行了卫生情况的控制,已有部分企业将方便面碗外层改为食品级纸,还有一些方便面包装企业进行了纸碗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以保证纸碗整体的卫生安全。

目前市场上仍有一些纸质面碗、汤碗使用废纸生产,但是却获得了生产许可,而且检测能合格,消费者仍要小心使用。

15、方便面碗等外侧光油无国标,成分混乱检测困难隐患多

目前大部分方便面桶最外层均为光油层,而光油层作为与人嘴直接接触的一层,必须符合食品级要求,即应符合《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9685-2008)。实际上,光油是一种成分复杂的混合物,含多种不同成分的化学物质30-40种,其具体是由何种物质组成,是否每种物质均符合食品级要求,方便面生产企业没有检测报告,方便面碗生产企业也不能提供相关依据,因此,极有可能会对消费者吃面喝汤带来隐患。

有关食品用光油的政策和标准文件均处于空缺状态,因此,国家相关标准制定部门应尽快出台食品级光油标准,对光油的卫生性能、理化指标等进行明确要求及限定,以解决目前食品包装用光油无标可依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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