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中午,一对北京夫妻在乌镇景区旅游时,遭到保安莫名殴打。夫妻俩因为下雨,购买了景区内民宅商户的雨披,保安要求他们退还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其中丈夫的头部被保安打破,夫妻报警求助。当地公安部门称,双方之所以发生肢体冲突,是因为乌镇景区内有“禁商”规定。
就因为一名游客在乌镇景区内买了一件雨披,景区保安便对游客大打出手,致其头部受伤,血流满面,实在是不该发生的一幕。事实上,对于景区来说,无论游客是否违反了“禁商”规定,景区工作人员都不该殴打游客。毕竟,游客是景区的“上帝”,景区不能善待“上帝”,甚至殴打“上帝”,不仅破坏了景区形象,更损害了当地的旅游环境。
不可否认,为了维护正常的旅游秩序,有关部门作出景区内“禁商”的规定,本无可非议。问题是,所谓“禁商”,就是要禁止商家经营,而不是禁止游客购买。因此,只要景区内有商家出售商品,游客就有购买商品的自由,何况,游客对“禁商”规定毫不知情。再者,即便是景区禁止游客购买商品合理,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应实行人性化操作。比如,突遇下雨,游客购买雨披避雨,也是环境所逼,景区工作人员应宽容对待,而不是强制其退货,更不能对其施暴。
可见,乌镇景区工作人员以“禁商”为名,对外地游客使用暴力,从小处讲,是对游客的一种歧视;从大处讲,是对《旅游法》的一种漠视。殊不知,景区对游客采取暴力手段“禁商”,头破血流的不仅是游客,还有景区的人气和旅游环境,值得当地政府、旅游管理部门及景区反思。
旅游业是一项对环境依赖程度相当高的产业,环境质量的高低会对旅游业产生显著影响。旅游环境越好的地方,经济发展也就越快。事实上,一个景区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可以带动整个地区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这就要求在景区管理和城市规划上,应多考虑游客的利益,因为游客跟当地居民感觉是不一样的,对于旅游目的地的环境友好、安全友善等非常敏感。
因此,应建立游客满意度的长效机制,突出人性化服务,进行精细化管理,不让一个游客受委屈,使游客切实体会到“景区如家”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