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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湖风景名胜区行政执法大队 落实环卫责任区制度 推动景区规范化管理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颜子舒 通讯员 沈秀娟)为进一步加强景区环境管理,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的通知》等规定,云龙湖风景名胜区行政执法大队坚持教育为先、监督为重、执法为要,向经营商户发送告知书、协商签订承诺书,全面开展、深化落实“门前责任区”管理工作。

教育为先。将景区内商户划分4个片区,以云龙湖风景名胜区行政执法大队为责任主体,以深入推进景区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发动网格管理人员进店入铺,与责任单位展开面对面交流活动,引导商户做好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工作。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云龙湖风景名胜区行政执法大队采取边排摸边宣传的方式,向景区商户发放《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自我管理承诺书》《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书》共计50余份。

监督为重。根据网格划分和力量配置,落实网格管理人员的监督责任,具体负责做好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要求做到检查有记录、管理有痕迹、纠正有成效。通过加强对省级示范路滨湖新天地步行街的建设管理,竭力营造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的辐射效应。在此基础上,推出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执行评级活动,对于评定差的经营商户加强监督管理。

执法为要。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和管理的手段,对照市容环境卫生门前责任区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门前秩序良好、环境整洁。对拒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责任单位,通过行政警示告知、限期整改告知、行政执法跟进及加强日常管理等系列措施,进行重点治理,确保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在景区取得实效。

据统计,云龙湖风景名胜区行政执法大队通过排查摸底,共登记景区范围内临街商户53家(户),《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自我管理承诺书》《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书》签订率均达到100%,营造出整洁有序的景区营商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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