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信息显示,昆明市将对“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实行保存期限为1年至5年的动态管理,并通过打通旅游不文明行为信息采集渠道,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等措施,持续推进全市文明旅游工作良性发展。
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人士说,“扰乱航空器、车船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等九类中国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以及“价格欺诈、强迫交易、欺骗诱导游客消费”“侮辱、殴打、胁迫游客”等五类旅游从业人员在从事旅游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公序良俗、职业道德,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都将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旅游不文明行为事件是否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将由政府部门、法律专家、旅游企业代表、旅游者代表组成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评审。”该人士说,“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1年至5年,实行动态管理。
旅游、公安、航空、铁路、机场安检、旅游行业协会、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相关部门或旅游企事业单位,将对不文明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对在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旅行社可以不提供服务,不予办理组团出境旅游;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记录期过后,需向旅行社出具遵守文明旅游规定保证书,才能报名参加出境旅游团队。提供旅游服务时,旅行社可以限制其享受一定的旅游优惠政策。各旅游经营单位在旅游高峰期间,可以限制其购票参观景区、入住酒店、参团旅游。
旅游主管部门在审查旅行社出境旅游团队名单时,将对在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公安、航空、铁路、机场安检等相关部门对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一定的警示约束措施。
发现旅游不文明行为时,公众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及昆明旅游质监投诉平台网站、投诉电话0871-96927或0871-12345以及来信来访等渠道进行举报。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思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