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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纪委监委在学思践悟中建强班子队伍

“审理札记”增履职“内功”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作霖 通讯员 胡书宁)“我认为,崔婷同志这篇《简析受贿与受礼之认定》从列举的两个典型案例入手,按照‘案件事实—职务犯罪—职务违法—违纪违规’的基本逻辑,准确完成整个案件的定性分析,这种工作法值得大家借鉴。”近日,在睢宁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的案件审理札记互评会上,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刘亮对案件审理室崔婷撰写的审理心得进行点评学习。

为进一步提高审理人员“论证、析纪、释法、说理”工作水平,睢宁县纪委监委定期开展审理札记互评活动,由审理室牵头各纪检监察室,以3人一组或两个科室会谈的方式,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或者分享工作心得体会。

“随着《国家监察法》的颁布,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方面遇到的问题,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军要求转隶的同志要充分发挥法律知识专长,多学习、多交流、多做传帮带的工作,去年年初,我们坚持每月发布一篇由案件主办人撰写的‘审理札记’,亮出不同意见,多角度‘解惑答疑’,其目的就是要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睢宁县监察委员会监委委员张忠实说。

根据工作需要,该县纪委监委重点选取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有争议、有代表性的案件,从事实归纳、证据分析、定性认识、条款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进行总结分析,制作成审理工作札记,定期发布在内部钉钉群,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点评交流,为执纪审查审理、依纪依法调查提供借鉴参考。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要求,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特点,案件审理室全体人员潜心研究、学思践悟,先后制作《多次挪用同一公款应当如何计算犯罪数额》《擅自截留村民五保金等财产行为如何认定》《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分析》等具有业务指导意义的审理札记15篇。各纪检监察室人员纷纷发表学习《国家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国法的心得体会20余篇,在执纪审查、执法处置过程中不断增强依法履职的“内功”,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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